也不过是她放纵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昨儿个厨房做烧鹅,这鹅养起来可不容易,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往嘴里塞食物,一直塞一直塞,又将其关起来不见天日不让走动,这样的鹅肉才鲜嫩美味。
人类吃动物,她吃人类,这有什么不对
“夫君必然是不记得我的,那个时候,你尚且是高高在上万人追捧的东宫储君,而我一介小小庶女,如何入得了您的眼呢。”玲珑摸了摸废太子的脸,原主记忆中,这张容颜俊秀非常,眼下看起来虽然难看些,可玲珑想,多喂点吃的也就养肥了,养肥了,她才好动口嘛。不然食物太丑,会让进食的她没有心情的。
就当作是对已经吃掉的原主的成全,也让废太子知晓,这个世上曾经有一个人,爱他如天边明月,可望不可及,不敢触碰,亦没有勇气靠近。她漂亮的指头磨娑着废太子瘦骨嶙峋的面庞,轻轻一叹,竟也透出几分忧伤轻愁来“七年前,太子殿下于皇后娘娘寿贺寿,身着祥云锦衣,远远地走来,所有的女子都不由自主地看过去,惊叹这世间,竟有这般俊秀出尘之人。端的是温和清雅,高不可攀,衬的大殿的翠竹都失了几分颜色。”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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