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主合作了,而不是和什么不相干的阿猫阿狗合作了。为什么一定要在齐王宫见此人,这也是原因之一了。
而对于申老板来说也是如此,对于他来说,他合作的就是不夜翁主这么块金字招牌而已至于说不夜翁主本身是有实质性参与的,还是空壳摆设,那又有什么不同呢
所以过程极其的形式化也就没有问题了,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形式化的仪式,以此表示两边确实有意合作。准确的说是,申老板向陈嫣投诚了。
从此他就是陈嫣的马前卒了,陈嫣的事情当成是自己的一样对待,不、优先级甚至更高他得做好陈嫣的钉子,深深扎在临淄。与之相对应的,他当然也能获得一些梦寐以求的回报。
就算陈嫣还没有向他敞开自己的核心资源,只是招牌借他一用,已经很了不得了
打个比方说,齐王王宫的人知道了申老板和陈嫣有合作关系,在其他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他会不会选申老板做供货商很大程度上是会选的
临淄还有着少府大量作坊,少府是皇室大管家,对于天子的话只能用唯命是从来形容。陈嫣理论上是不能调动他们的,但几个作坊的负责人偏向一点儿申老板,轻轻一抬手的事情,又算得了什么呢
对于这个时代的商人来说或者说任何时代都一样,永远都是和这些特权阶层联系在一起了,就能进入到大发展时期因为对方根本不放在心上的资源,对于原本的他们而言,是怎么都拿不到的
想到这些,申老板就踌躇满志。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得先把一件事做好既然不夜翁主想要推广自己手上那种彩绸,他当然得帮忙即使这件事现在已经进展到一半,联系到了各大零售卖家这还是他帮忙联系的。
这也算是申老板一路往上爬,一路当舔狗的一个心得体会吧。永远不要等着你正在舔的老大发话才去做事,要在人家还没有表明需求的时候就行动起来。不断地示好,不断地给人家做事,这中间甚至不用谈回报、人情什么的。
等到你工作做足了,人家自己都要不好意思不给回报而且还是舒舒服服、痛痛快快地给
为了将来的好处,申老板现在一心一意地要把这位不夜翁主给伺候舒服了
不过真等到他去做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件事其实用不着他太大的功夫。最主要的原因是,这种彩绸本身质量梆硬,谁曾见过这样颜色的彩绸还这样讨人喜欢
大家都是有眼睛的,自然会选择好看的颜色,而这五种颜色几乎都是肉眼可见的好看。
第二个原因则更让人无语是流行的问题。
陈嫣来到临淄之后,五种颜色的彩绸被她当作了礼物送人。送人的对象是齐王一家,以及一些七弯八绕沾的上关系的学者长安的博士都教过陈嫣,这些人都是有学界关系的,一个能带出一群人。
临淄人民本来就喜欢赶流行,想当年齐恒公喜欢穿紫色的衣服,临淄城的百姓看了,立刻赶流行本来不输于贵重颜色的紫色一下贵了起来。然而即使是这样贵,有条件的临淄人也都换上了紫衣。
现如今其实也差不多,作为商业发达的大都市,这里总是引领风气,带出不少流行。这样的地方,民众怎能不赶流行呢
现在齐王,以及影响力很大的学者都穿上了陈嫣的彩绸做的衣裳,恐怕立刻就会有人效仿了
要说这一招有多高明,那倒不至于,但效果真是极好啊然而这也就是少数人能用的办法。其他人哪有这种门路,也只能说声打扰了,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