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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Chapter 54(第2/5页)
    聪明,但没想到它们还能抢猎狗的工作。

    说起来猪也是杂食动物,野猪可是会吃肉的,就跟熊猫在人们心里的印象一样,池晏小时候一直以为熊猫只吃竹子,初中才知道原来熊猫是杂食动物,当年还有一个新闻,山上的熊猫偷偷吃了山下一户人家养的羊。

    那户人家花了挺长时间才抓住这个“小偷”。

    不过虽然不能吃猪肉,但是好歹猪有用,没养这么大也没浪费粮食。

    池晏让人给猪做了项圈,以后去打猎就可以牵着猪去了。

    这些猪长得还是很威武的,公猪都有獠牙,有点像狮子王里的彭彭,不过不像彭彭背上是黑毛,它们全生都是棕色的毛,很扎手,背上的毛发尤其旺盛,鼻子大,脑袋小。

    体型也和现代猪不一样,胸腹肌肉非常发达,屁股小小的,身形一看就很矫健。

    跑起来像是一阵风,力气大的普通人拉不住。

    有时候两只猪还会一起围猎野羊野鹿,打猎结束,还会从人的手里要吃的。

    它们也是要吃肉的。

    不过池晏让诺玛把肉煮熟了拌着猪食给它们吃,免得染上寄生虫。

    这时候池晏可没地方去找打虫药。

    有时候克莱斯特带来的那群魔族也会去树林里抱小野猪回来,小野猪得先跟原本的野猪分开养,跟诺玛相处一段时间后再让它们见面,估计原先的野猪以为诺玛是“妈妈”,以为新来的野猪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慢慢也就接纳了。

    它们都很依赖诺玛,还会跟在诺玛屁股后面跑,如果有不熟悉的人接近诺玛,它们还会发出进攻般的低吼。

    因此诺玛也有了个外号猪妈妈。

    诺玛并不生气,她很喜欢自己养大的小猪。

    当猪妈妈没有不好的。

    她还可以领着自己养大的野猪们去树林去采野菜,很安全,猪们还会放哨,一般她带四头猪出去,两头守在她身边,另外两头就藏在草丛里放哨,一旦发现危险,就会发出猪叫。

    守在诺玛身边的两头野猪,就会拱着诺玛离开。

    总之,现在领地里的人都认可,猪是有用的猪,可以吃,但没必要。

    连池晏都决定不吃这些猪了。

    既然没法养狗,养猪也挺好的。

    它们还学会了去固定的地方排便,每天拉完粑粑,还要让诺玛给它们埋起来。

    因为有诺玛给它们洗澡,清理身体,也不会去烂泥坑里打滚去除身上的寄生虫。

    池晏觉得照这样发现下去。

    说不定这片大陆进入“科学发展”时代的时候,没有猎狗和宠物狗,只有猎猪和宠物猪了。

    以后人们都牵着猪出门遛弯。

    那场景想想还挺有意思的

    就是不知道这些野猪能长多大,池晏想起自己高中同学网购的小香猪

    养在宿舍里,最后的场景简直可怕。

    只有一种国外野猪是真的长不大,但不像小香猪粉嫩可爱,棕黑色的小野猪可以捧在手心里,一辈子都长不大,而且胆子很小,还没有獠牙,听说全世界只剩下一百五十只,样子有点像豚鼠,就是毛很硬,已经濒临灭绝了。

    这些猪也挺亲近池晏的,有时候还会偷偷溜进城堡里,幸好身上不脏,池晏也没有太管,这些猪会集体活动,躲着人走,趁池晏开门的时候溜进池晏的房间,在池晏的脚下蹭,让池晏摸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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