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鹈鹕岛。
西蒙上校找老部下借了几根烟。
其实对于这种以狙击为看家本领的老家伙而言,抽烟不是什么好习惯,毕竟高手过招的时候,你抽根烟和你站起来跳草裙舞没有任何区别没准后者还能唬一下对手,让他晚点扣动扳机。
但习惯就是习惯,戒不掉的,与大多数的海军将校不同,西蒙不是海军科班出身,别说在泽法的教鞭下受训了,他连大字其实都不识几个。
他人生一开始的梦想也不是什么海军与正义之类的事情,在人生的前二十五年,大海什么的,与西蒙可是完全没关系,他只是一个普通冬岛上面的老练猎人,家里贫穷,微薄的储蓄也仅仅能应付来着玛丽乔亚的“天上金”而已,母亲生他的时候还遭到了横产,虽然岛上的老医生竭尽全力,却依旧难产而死,的亏有个靠谱的老爹把他一点点的拉扯大。
十一岁那年,他就扛起了,跟着老爹走进了大森林,学习着如何将子弹从驯鹿或狐狸的左眼打进去,再从右眼打出来的技巧只有这样,猎物的皮上才不会留下弹孔,任何一点小小的疤痕都足以毛皮的价值大打折扣。
日子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过去。
十六岁那年,他已经成为了岛上公认的第一枪手,用他老爹的话说,他很有天赋。
十九岁那年,老爹在追一只马鹿时摔下悬崖,断了条腿,从此他只能自己进森林了。
二十一岁那年,他喜欢上了村子另一边,酒店老板的女儿。
二十四岁那年,硬砖头一样的酒店老板狠狠地捶了他一顿后,终于还是点了头,他开始每日进山,从牙缝里一点点攒聘礼。
似乎日子就会这样过下去,讨到老婆,生一个或者几个孩子,再把他们托付给在家看着田地的老爹,等他们长大了就再教他们打枪。
就在猎人西蒙对他仿佛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未来生活充满遐想时,二十五岁的他在一天晚上,腰挂着打来的两只狐狸,看到了那艘海贼船,看到了那张海贼旗,还看到了化为灰烬的村庄。
他的老爹,他的家,他的未婚妻,他的邻里朋友,他的过去和他的未来,通通化为了灰烬。
也许是临时的见色起意,也许是酒后的肆意狂欢,甚至也许没什么原因,只是为了在长久的航行后找点乐子,一群再正常不过的海贼,就这样再正常不过的毁掉了猎人西蒙的一切,只用了半个下午。
在这个该死的时代,这再正常不过了。
西蒙从未想过,自己会遇到这种事情,在他的观念里,大海就是平日的点缀而已,他从未想过自己的生活会与它有关,更为想过,从大海那一边会窜出一群从未谋面的人,高呼着自由之名,毁掉另一群人的一切。
猎人西蒙的平静日子就这样的戛然而止,但所幸,他还有心跳,他还有热血。
他还有枪。
三天后,一直追杀着臭名昭著的长镰海贼团的拉萨斯特基地支队长富利尔中校如同跟着老狼的猎手一般,领着自己的舰船来到了这个与世无争的岛屿。
岛上的情况让从军十年的富利尔都不禁咂舌,岛上的村庄已经灰飞烟灭,这很正常,毕竟长镰海贼团恶名昭彰,但另外的景象
七十九名海贼被摆在海滩上,齐齐的剁下了脑袋,脑袋上无一例外的有着一个弹孔,只有舰长不一样他全身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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