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于哥谭,父母商业联姻关系紧张复杂,所以他总是一个人去寻找快乐。
当有一天号称“飞翔的格雷森”的一家进行马戏团表演,他去了。格雷森夫妻的展臂时的神采飞扬和坠落时的突然停滞铭刻在了他的心里。
他开始寻找义警,那时候蝙蝠侠刚刚出现不到半年,都市怪谈、吸血蝙蝠的帽子还被扣在他的身上,直到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叫罗宾。
提姆看着那个少年在半空中灵动飘逸的身姿,对那场杂技印象深刻的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男孩。
约翰和玛丽之子,在哈利马戏团里享誉盛名的杂技奇才。
理查德格雷森。
提姆顺着他摸索到了布鲁斯韦恩,哥谭有名的花花公子、富家大少爷,理查德的养父,他在马戏团事件后收养了理查德。
他开始查,在了解到韦恩夫妻死后变动极大却又毫无损失并且一直故作低调的韦恩集团,他开始将蝙蝠侠的种种疑点安到布鲁斯的身上。
他发现了蝙蝠侠的身份,他是哥谭市人人嘲笑虎父犬子的布鲁斯韦恩。
布鲁斯韦恩是蝙蝠侠。
他将这个发现一直藏在心里,所有记录着一条条线索的笔记也被他封藏起来。
直到第二位罗宾的到来和死去,他的个头看起来比当初父母刚刚死去的第一位罗宾更矮小,他的身姿没有那么灵动,但是很凶,很莽,带着一股血性。
他成了又一位哥谭的少年英雄,顶着“罗宾”的名字。
提姆决定讨厌蝙蝠侠,从此他只有两位男神。
在二代罗宾死后,他发现了蝙蝠侠的打击罪犯的手段明显的变得凶狠而残忍,他决定前去自荐。
至少不让这位义警的多年忍耐毁于一旦。
他拉回了蝙蝠侠的人性。
当他成为又一位罗宾时,随着时间的相处,迪克让他的少年美梦破灭,另一位却在他的记忆里历久弥新。
他叫杰森托德,是一个来自犯罪巷的二代罗宾,提姆牢记这个名字,这是他目光不够全面的证明,他一直没有发现杰森的真实身份,就是因为他从没考虑过犯罪巷这个流氓恶匪的聚集区,他曾以为那里只有罪恶。
成为了罗宾,提姆才更清晰到意识到义警生活的艰难,他的身姿不如一代灵动,武力不如二代悍勇。
他更擅长计算,处理数据,他走出了另一种义警风格,也让蝙蝠侠看到了更多的可能。
布鲁斯开始热衷于寻找有潜力的孩子,可是,两年过去了,他都没有找到能比他们三人更有天赋的罗宾。
除了夜巡路上捡到的一个无家可归的堪比人型机器还不会讲话的小姑娘和一个固执的想要打击犯罪自称蝙蝠女的戈登之女。
不过她们俩都还在英国学习,没个两年应该还不会回来。
再次正经起来的四人排排坐围着茶几上的小甜饼。
阿尔弗雷德稳步走进厨房,才捂住了他的心脏,他理想中的场景终于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老人家的心脏有些扛不住啊。
回到一个根据地换上一身便装又给自己脸上涂抹了两下,布鲁斯就这样变成另一人,骑着他的普通小轿车回家了。
刻意把自己往风餐露宿旅行者方向化妆的布鲁斯一回到家就遭到了所有人的嫌弃。
布鲁斯走到了楼梯上,再一次看向他围坐在一起吃饼干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