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4)(第3/3页)
诗人在大陆上名声不好,是一群出了名的穷光蛋。因为嘴甜,一般长的颇为俊美,走到哪就到哪骗吃骗喝,留下一堆风流债。
哗啦啦
奚白顿住,他面前下起了金币雨,一枚枚金币从天而降,迅速堆成小堆,土丘,越堆越高看不出变慢停止的迹象。噼里啪啦,是金币的美妙声响。
莺笑容志在必得“这些够了吗,刺客先生这些钱可以换你为我效劳吗”
奚白问“你要杀谁”
莺思索一阵后,说“魔王。”
魔王,地狱恶魔族的王者。在人类王国和教廷的双重保护下抓走了王国公主。他的实力自然是强大的可怕。而他麾下的恶魔军团也经常深渊边缘掀起战争。
奚白斗篷下神色平淡,刺杀大陆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魔王于他而言似乎并不是困难的任务。
“为了监督刺客先生有好好地完成任务,我这个雇主承担起监督责任。这不过分吧。还有,这些钱买条巨龙都够了,在任务期间还请刺客先生暂时担任我的保护者。毕竟我的仇家还是挺多的。”莺乘胜追击。
“谁是你的仇家”奚白长袍内的手握住匕首。
“很多,精灵,暗精灵”莺把大陆上六大种族数了个遍“我是精灵和人类的混血,他们认为我是罪恶不洁的结晶,所以经常会派人刺杀我。”
“保护我吧,刺客先生。你手下沾满亡灵的鲜血,我为你唱歌。”莺热烈期盼地看着奚白。他有感觉,对面的人不会拒绝。
“成交。”奚白说。
是你自己找上我的。
要刺杀魔王首先要去地狱,地狱和大陆是隔绝的,要从陆地上打开通道需要七个种族的信物。公主被抓走后,王国王子已经出发拜访各大种族收集信物,他也是教廷钦定的勇者。
但各种族的信物都是种族生存的立身之本,绝不可能轻易交给一个人类。
“先去精灵族吧。那里我熟悉。”莺说,决定第一个对自己的族群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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