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天做的梦把她的一生都囊括进去,梦实在太长、太细碎。
第一天她不屑一顾,可到白天就变成了现实。
最爱的玩具果然被无理取闹的表弟强行拿走,过生日当天果然落了水,爸爸送了一台电子琴
一切的一切都和梦里说的分毫不离。
这对于被娇宠了十三年的林芸,可谓是晴天霹雳,炸得她半天回不过神来。
直到刚才的梦,她才明白自己是重生的,只是之前失去了上辈子的记忆。
今天,就是重生的林清雪上门认亲的日子。
林清雪那些冰冷残酷的手段,在林芸的脑海里久久徘徊,不愿离去,让她头皮发麻,心底发毛,浑身发抖。
自己从小就不聪明,可以说傻,一根筋,不然也不会被林清雪涮着玩,肯定斗不过身体里装着三十七八岁灵魂的林清雪,林家是肯定呆不得,可年纪太小无法独立生活。
想来想去,哪怕舅舅舅妈再不好,这次必须得跟着回去,起码还能捡条命。
她不能再经受被轮胎碾过去的痛,怕死,惜命。
那个手镯,是父母留下的,属于自己,一定要拿回来,不能落在林清雪手里。
用力拉开窗帘,强光一下子透了进来,刺得林芸眯了眼。
窗外,艳阳高照。
周六,林卫国和胡艳芳轮休,不用上班,林芸有低血糖,长时间不进食会头晕眼花,放在平时,心疼女儿的胡艳芳早就端着早餐上来了。
胡艳芳前几天在商场见到了和她十分相像的林清雪,引起了怀疑,立马找人调查了当年的事。
林芸整理好心情,简单梳洗了一下,准备下楼,想到林卫国令人作呕的眼神,赶忙脱下睡衣,裹了件严实的外套下楼。
小时候生病,胡艳芳找了个庸医,激素打多了,比一般人要圆润不少,因此身材发育得十分不错,上辈子心力交瘁,才瘦了下来,只是脸色暗黄,肤色不匀,真称不上多好看。
现在,只是一个胖成球,脸上长了青春痘的吃货。
餐桌上,林卫国翻着报纸,胡艳芳眼睛一眨不眨注视着门口,机械地往嘴里塞包子。
林芸选了个离他们最远的位置,拉动椅子的声音惊动了胡艳芳,嫌弃地瞥了她一眼,动了动唇,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桌子上摆着碟包子、油条还有小咸菜,两杯豆浆,就是没有林芸最爱喝的牛奶,估计是胡艳芳一心挂念亲女儿,懒得准备。
现在的林芸又不是梦里瑟瑟缩缩的样子,你不给我倒,我自己又不是没手,回到农村可吃不着这样的早餐,不能亏待自己的肚子不是。
加上对林家人的怨气,直接从厨房拿了三瓶,往常胡艳芳只让她喝一瓶,喝两瓶看一瓶,气死你。
一直用鹰眼暗暗注视着她的胡艳芳不乐意了,牛奶多金贵啊,哪怕亲女儿喝不惯,还能拿给外甥,何必要便宜这个冒牌货语气不悦道
“就你身娇肉贵,非得要牛奶,喝豆浆噎不死你。”
乡下泥腿子生的村姑,就是个伺候人的命,妄想喝牛奶,美得死你。
上辈子难听的话听多了,林芸才不在乎这两句不痛不痒的话,拿了片面包,细嚼慢咽地吃着,骂呗,又不会少块肉。
林卫国就看不上她那抠门样,多少年了,还改不了乡下人的穷酸,眉头微皱,斥责道
“女儿爱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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