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口气,随时都可能离她而去。多少次她被巴德、野狗或者其他孩子追到门口时,多少次她用单薄的身体堵住脆弱的木门、以抵御石块、泥巴时,她都能听到妈妈细声细气的哭泣声。
没用的,她什么都做不了。
唯一能活下去的方式,就是卑躬屈膝、逆来顺受。
“反抗啊”她唯唯诺诺的样子似乎激怒了少年,他伸出好看的手抓住温妮莎的衣领,将她提了起来。“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告发他懦夫胆小鬼”
温妮莎还是哭。
“你就这样忍下去吧”少年将她用力推出去,她跌坐在雪堆里。温妮莎不敢看他了,他在生气啊,在气自己的软弱、胆小,像自己无数个夜里反省的那样
她闭着眼,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了。那个好看的少年一定已经走了,就像爸爸抛弃了妈妈和自己一样,因为自己平凡的容貌、懦弱的性格、永远洗不干净的双手和手脚生的冻疮
“你真给巫师丢脸。”
出乎意料的,少年的声音又在她上空响起。温妮莎抬头,泪水朦胧了她的眼睛,鼻涕流了下来,很快就凝成了一条。
“恶心”少年嘟哝了一句,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丢到她脸上,命令道“擦干净”
温妮莎下意识地听从了指令,拿起手帕时才发现它是白的。她更加自惭形秽了,自己的手又脏又皱,还有股变质的油味儿。她还不如他的一块手帕来的干净、清香。
“快点”少年不耐烦地皱了皱鼻子。“这个给你了,不要还我擦好了吗”
温妮莎小心翼翼地把手帕折好,放进衣兜里。然后她晃悠悠地站起来,瑟缩着身子对他细若蚊蚋地道谢。
“用不着。”少年又一次拨了拨额前的发丝。“你跟我来。”
温妮莎看了一眼地上将死的野狗和吃了一半的咸肉面包,迟疑了一下。少年回过头,脸色阴沉“怎么,你也想做那样的野狗”
她忙不迭地跟上。
少年的个子很高,走得也很快。温妮莎不得不裹紧衣服小跑才能跟上。她不敢离得太近,怕他厌恶自己身上的油烟味儿。走了几步她就发现,这是向酒馆的后厨去的。
“你知道厨房丢的那些东西去了哪里吗”少年冷笑。“他就藏在大衣里,从厨房带出来,然后骑着那个摩多带回家去。”
温妮莎不语。她当然知道胖埃文把那些酒放在了哪里,还知道为什么喝空了的酒瓶总是出现在她家门外。巴德对于这种事很在行,只要他的爸爸给他做一次牛排,他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让胖埃文喝空的瓶子出现在她家屋外的每个角落。
可是她不敢告发,胖埃文的平底锅等着她呢。
更何况,这家酒馆的主人早就搬去了伦敦,一年只来那么一次。除了那几天有夹肉三明治吃的日子外,胖埃文就是这间酒馆的主人。她要向谁告发呢
他们藏在一丛茂密的矮灌木之后,胖埃文果然出现在了后厨门口。他穿着一件毛皮大衣,好像比刚刚胖了不少。“他今天偷了什么”温妮莎居然从少年的语气里听出了些兴致勃勃。“熏肉鱼排还是”
“两瓶杜松子酒、三块牛排和一大袋意大利面。”温妮莎木木地回答。“他今天说我偷了这些。”
如果此刻她的面前有一面镜子的话,也许她会看到自己的眼里有怨毒的光。
胖埃文左顾右盼,似乎是在确认周围有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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