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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 克莱昂的结局(第2/3页)
    心怀不满,但完全没参与“鹰身女妖之子”。
    毕竟,这个反动组织也才刚建立没多久,还没来得及大规模吸纳成员。
    但丹妮并没直接宣布那些人无罪释放。
    因为她发现一件事,克莱昂虽残暴,但绝不无脑陷害忠良。
    那些被冤枉的人全部与鹰身女妖之子有亲戚关系。
    等丹妮询问克莱昂审案过程后,她麻瓜了。
    没有现场调查,没有丝丝入扣的推理,没有或可疑、或完美的证据,他只把户籍册子打开,先把第一批被捕之人的亲戚抓来,再把他们亲戚的亲戚抓来,最后再将他们亲戚的亲戚的亲戚抓来
    有个“六度分离”的理论最多通过五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
    亲戚与认识的人不一样。
    但如果克莱昂就这样对着户籍抓人,一轮又一轮,连续抓个十几、几十轮,也许能把龙女王也抓进监狱。
    事实上,他只抓了三轮,便抓不下去。
    因为再抓一轮,弥林就没吉斯人了。
    克莱昂做法粗暴,但给出理由也有点道理。
    鹰身女妖之子是谋逆大案,意图颠覆龙女王的统治。
    鹰身女妖之子与龙女王是完全的对立两方。
    奴隶湾的人民只能挑边站队,要么龙女王,要么鹰身女妖之子。
    毫无疑问,面对这种二选一的决定时,他们的亲戚无论如何不会站在龙女王这一边。
    当然,有道理并不代表合法。
    就像有犯罪倾向,不等于犯罪。
    丹妮不可能判他们的罪。
    但白白放过他们,又浪费了弥林包大人的一番苦心。
    好吧,龙女王承认,她自己也不甘心。
    除了无辜者,剩下的七千多人,也只有两三百人直接参与鹰身女妖之子一案。
    另外六千多是他们的家属,和无法证明清白之人知道有鹰身女妖之子存在,也愿意为他们帮助,但本人并没加入。
    然后,丹妮想出个馊主意。
    “根据法典法律规定,谋逆之罪,不可饶恕,本人斩立决,直系家属或死刑,或无期徒刑,但”
    龙女王指了指王座上的牌匾,不是“明镜高悬”,而是“公正在上,仁慈在下”。
    “我愿赐予他们慈悲。”龙女王悲天悯人地说,“被逮捕的八万人皆是亲朋故旧,不如干脆有罪同当。
    不再有死刑,不再也无期徒刑,所有人一律进入劳改营。
    无罪的亲戚朋友可以白天干活,晚上回家,只需两年即可离开劳改营。
    有罪的鹰身女妖之子不能回家,但只要干满五年,也能恢复自由,重新做人。”
    可惜,女王的仁慈没得到罪人的感激。
    “我不怕死,杀了我吧,我不要拖累我的亲人。”有鹰身女妖之子叫道。
    “我没罪,一表三千里,我与格拉兹是隔了两代的表亲,我不愿为他当劳改犯”有无罪的“亲戚”叫嚷。
    “混账东西,女王的仁慈,不容拒绝”
    龙女王怒吼一声,乾纲独断地做出决定。
    完成案件的审理,龙女王又找到卧病在床的克莱昂。
    嗯,挨了48鞭子,正瘫在床上养伤。
    克莱昂脸色惨白,趴在床上闭目不语,似乎想用沉默表达对龙女王不公的抗议。
    白白忙活了几个月,就捞到“恶魔之尾”的48鞭子,还丢掉弥林城主那个超级肥缺。
    弥林包大人心里苦啊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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