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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食品安全(第3/5页)
    
    冬子当然不知道。小袁给他上了一堂法律课。首先,如果举报人不给你打电话,食品监督局按规定,是不会透露举报人信息的。那么,你只要在食品监督局那一个行政关过关了,就没有事了。
    假如对方是讹诈,他必须要跟你打电话联系,或者放风声,让你找他。如果对方是报复,很大概率,他是要让你知道的。报复不仅是他要害你,按阴暗人心理规律,他还要让你知道他是谁,让你痛苦和害怕,他才爽。
    如果是打官司,那就更明白原告的底细了。但是,这件事情,可能背后另有主使,要不然,现场两人配合得那么熟练,肯定是事先谋划过的。
    既然谋划过的,那打官司就不怕了,因为阴谋最怕白天。公堂上当面对质,展示证据,会把事情都澄清了。更要命的是,按法律的规定,他表现上的证据,其实是不充分不连续,没有证明作用的。
    他的照片,只能证明,他在你这里购买过食品。他在医院的病历,只能证明,他食物中毒了。但他却无法证明一个关键的主张你的食品才是他中毒的原因。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他既然主张了,证据的收集与出示,都是他的责任。结果,缺乏一个关键的证据链条,他证明不了。这种事,要上到法庭,法庭都不一定受理。
    “相反,你要证明自己没问题,却有很好的证据。”小袁说到“如果按你所说,自己的食品完全没有卫生问题,那食品监督局来抽查的结论,就是你的证据。你现场货摊的卫生,你库存的卫生,你留验食品的卫生,甚至你的卫生制作监督的工作流程,如果都按规定来的。你甚至可以证明自己的东西,完全没有卫生问题。即使有,也不是你的责任。”
    冬子对最后一句话听不明白。自己制卖的食品,有了卫生问题,不是自己的责任,这恐怕不对吧。
    结果小袁把这个问题一句话就解决了。“假如在市场中,有人故意投毒呢”
    冬子猛然一惊,假如这种场景出现在那个中年女人身上,那还真有这种可能。幸亏那个女人只拉拢了许玫,还有小樊这个硬茬坚持,才没能得逞。
    现在看来,那女人,与这事,有极大的关系。但那是谁呢究竟自己在哪里得罪了她呢在冬子心目中,莫说得罪女人了,就是容城的消费者,他也没得罪哪个啊
    他从来没有往廖苕货身上想,毕竟过去这么多年了,各有各的事情,根本没什么往来。况且,年轻意气之事,早就该没了吧
    第二天,食品监督局的检测报告来了,说是没问题。将报告制作了两份,局里留底一份,给冬子一份。
    有了这东西,冬子心里就有底了。从原来怕他打官司,到现在,怕他不打官司。
    但新的焦虑又来了,对方一直不打电话不找人带信,难道,这一切,真的就只是个误会
    既然小樊说那个可疑的人,是个二冲子伢,冬子就想到了冯警官,派出所面对这样的人,是很多的。
    冯警官提了个醒。这种人,如果开口太大,你录了音录了像,可以反告他讹诈,那他就跑不脱了。他推荐了一款汽车录相设备。就是一个行车记录仪,一个摊位装两个摄像头的那种,两个摊位装齐,也就五百块钱,它的自带存储可以保留一天的。如果你把它的东西下到电脑上存储,想保留一个月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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