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因为集团公司的结构,不但他要主张权利,陆羽和赵杰那边也得主张,赵杰不主张权利,巴人游戏的兄弟们利益受损,陆羽不主张权利,没法参与头条系的联合制片人计划,那凭什么到巅峰视效这里不主张呢当然也要从这个版权上分割一部分权利走,因为他已经在这笔流量生意中做了应该做的贡献。
管辛要的就是分享这部分被他分走的权利,这是版权开发中比较高端的部分版权链接的分割。如果是两家公司合作,那就是商务经理大展拳脚的时间,互相盘上一番,争取到自己该争取的,让出对方需要的。但如果是三家以上公司形成上下游,而且互相之间还有关联关系,通常需要几位大佬拍板。
而所谓“分享”,实际上指的是由阿里来主导这部分权利,然后产生收益之后按照合同给巅峰视效分成,如果i是从巴人传导过来啊,巅峰视效再去跟巴人分这笔分成,阿里作为平台运营只和巅峰视效对接。
看到杨健纲似乎想清楚了,管辛对他点点头,“就是这些。”
其实楚垣夕的心里也拿不准。这套逻辑图的是什么呢优土真的缺动画缺到这份上他不禁陷入沉思。
这就凸显出巴人集团人才匮乏的一面。别看前面一年多一路顺风顺水,那是因为经营路线直接避开了自己陌生的领域,所以虽然做的是流量生意,但是对巴人集团来说鲜少出现需要面对复杂版权流程的状况。像鬼吹灯那么复杂的版权,楚垣夕知道自己是绝对处理不了的,所以从不自找麻烦。
因此,巴人运营的都是白纸一样干净清晰的版权,既不用防着被人,也不用被别人限制,根本没有三方开发的情况,当然顺利了。
而现在,人到用时方恨少。
普通的版权逻辑楚垣夕自己也可以处理,但是毕竟不是专业的,像管辛提出来的这个合作模式,道理他都懂,看起来似乎也没啥问题,但是因为不专业,所以根本不知道里面有坑没坑。
就比如那个开玩具厂的袁荣,贵为郑德袁家的成员,因为他儿子袁都老跟楚垣夕作对,结果被楚垣夕狠狠摆过一道467章。当时楚垣夕给袁荣开的合作条件看起来好不好啊也很好嘛,不懂粉丝经济学、不懂社交网络定理的人怎么看都看不出毛病来的。
楚垣夕心里的b数就在于,他知道有些东西自己不懂。
因为不懂才奇怪,实在是看不出来毛病在哪。诚如管辛所说,巴人对巅峰视效授权的时候想保护什么就保护什么,具备法律约束的情况下阿里难道看的上一个还在孵化中的新i的周边产品
可是也不能因为有这种怀疑就把管辛给拒了啊,这就不是为商之道了。比如动画周边的钱,既然是通过优土推广起来的动画,那优土赚这个钱是应该的啊。
实际上,即使有管辛这一层,巴人想保护某一个版权的所有权利怎么办很简单,不要授权给巅峰视效不就完了么当然这样也就不能得到巅峰视效的动画开发。
现代商业模式里,总想吃独食,一点好处都不分给别人,可以,别跟别人合作。要利用别人的资源。要得到别人的钱,但是什么都不想给,这逻辑本身就不通。
而声叔,买版权进行加工或者自创一个船新的版权可能还不错,但是处理知识产权生意方面估计还不如他。要怪就怪声叔一直也没有招募专业的版权商务楚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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