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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守得云开见月明(第3/4页)
    宝龙和李超也分别走到人生末路,等待着高院的死刑复核。
    与此同时,在孙建勋的安排下,杨东和罗汉的案件也被提上了日程,配合检查院进行着收尾工作。
    十四天后,杨东接到了检察院的电话,通知自己第二天一早,赶往市中院,与罗汉一同接受与王新明在三合公司门前聚众斗殴一案的审判。
    次日清晨,杨东早早的起了床,随后在林天驰等人的陪同下,赶往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八点三十分整。
    杨东被法警带到了法庭内,与此同时,穿着监犯马甲的罗汉也戴着手铐,步伐稳健的走进了法庭,并肩站在了杨东身边,这还是罗汉被捕之后,杨东第一次见到他,许久未见,罗汉不仅没显憔悴,反而精神抖擞。
    “哎呀我靠,这才几天啊,你怎么胖成这样呢”罗汉站在杨东身边之后,看着身材臃肿的杨东,一脸愕然。
    “我没事,你最近怎么样,还好吧”杨东摇了摇头,眼神关切的反问道。
    “呵呵,看守所那种地方,是靠拳头说话的,你觉得我进去,能吃亏吗。”罗汉憨然一笑“在靠武力说话的主场,我必须是个爷。”
    “肃静”法警一声低喝,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咚咚”
    随着审判员敲响法槌,庭审程序正式启动,全场肃静后,审判长朗声开口“现对顺口区检察院起诉指控犯罪嫌疑人杨东、罗俊卿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一审判决,下面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起身后,对审判长微微致意,随即大声宣读“被告人杨东,男,23岁,籍贯沈y,高中文化程度,工作单位为大市三合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一职。
    被告人罗俊卿,男,23岁,籍贯大,高中文化程度,工作单位为大市三合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被告人杨东、罗俊卿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由顺口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起诉,案件事实如下今年7月12日,g井子区万昌夜总会副经理王新明,以争抢绿化工程为由,携带枪支和管制刀具,带领李静波、黄亚鹏、李先洋、苏涛等一行共计九人,由g井子区出发,前往了位于顺口区的三合公司,准备向胁迫杨东等人转让手中的项目王新明等人在打砸了三合公司后,被外出归来的三合公司股东杨东、罗俊卿、林天驰,以及三合公司员工张傲、黄豆豆遭遇,杨东等人在处于自保的前提下,与王新明等人展开了冲突,斗殴期间,杨东曾手持镐把,在王新明头部重击数次,罗俊卿也夺过了王新明手中的枪,用猎枪的护木部位,重击了王新明头部数分钟后,万昌的另一名员工李超赶到了现场,终止了两伙人之间的斗殴,并且将王新明与李静波带离了现场。
    根据证人佐证,杨东在殴打王新明之后,当事人还处于清醒的有意识状态,但是罗俊卿的后续击打,导致了王新明意识昏沉,故本次斗殴中,罗俊卿在对王新明的殴打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根据证人证言以及本院的调查,杨东与罗俊卿对殴打王新明的行为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本院认为杨东、罗俊卿对王新明的伤害事实成立,但二人殴打王新明,是为了阻止其在打砸完三合公司后,会继续危害自己的人身安全,处于自卫角度才进行了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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