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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荣耀与平凡(第2/3页)
    一个时代是什么我已经不想知道了。”
    哗啦
    迎着远处的蒸汽风,他的心情忽然格外平和。
    他的人生太累了。
    他的功绩足矣书写整个人类历史文明,足足一半以上的篇章。
    他拥有人类不曾拥有的超越智慧,近乎神一般的大脑,成就是前所未有的开辟了一个个大时代,注定成为伊修达尔人的神。
    “你的人生,有过你想要的吗”
    一道低沉的声音远处传来。
    这一位苍老的白发老人,满脸皱纹,眼眶凹陷,颤颤巍巍扭头,是那一名依旧年轻的超古代神灵,他静静倚着远处的树木下,在树荫下,双臂环抱着静静注视自己。
    恒古长存的生命,仿佛注视这一段短暂的光阴,他就停在那里,任由新生与毁灭。
    “伟大的生命,无论看多少次,都令人赞叹啊我知道你会来。”
    李维斯洒脱的笑起来,沙哑着低声,“您问我人生的意义或许没有吧,我一直都在奔波,甚至从来都没有时间来得及思考,为自己打算。”
    李维斯这一位老人坐在轮椅上,静静看着远处的熔岩,
    “我当初也有喜欢的女生,那是一个爱笑的金发牧场女孩,是我在牧场研究电力认识的,我不答应了她的示爱,眼睁睁的看着她嫁给了一个农夫,我之所以不结婚,就是猜到我的未来会很苦,这一条道路,它注定是会很辛酸,现在事实也证明我是对的,如果不是我从头到尾就孤身一人,或许我早已经承受不住了。”
    许纸只是笑笑,静静倾听他的诉说。
    这一次,他们两个人并没有出现在公共场合,没有任何媒体关注,也并没有谈任何关于人类的未来、以及文明的选择,而是一些看起来鸡毛蒜皮的小事。
    “您知道脚下的这一片平原吗”
    “一百多年前,就是那个我曾经发明电力的米启亚大牧场,那时很简陋,被几个财团赞助了一片土地成立电力研究所,这里当时是很有多农夫和牧民,但是现在这片大牧场,变成了坟墓,埋葬了我整个光阴。”
    他面色平静起来,和许纸细数了他的那一段恋情。
    是一段很美好的初恋,对李维斯来说,是人生中最美妙的时光,尽管对于许纸来说,是平淡的。
    但初恋的最特别之处在刻骨铭心,它往往在其他人眼中是平淡无关的小恋情,而当事人却每每谈及,都会泪流满面。
    许纸依旧是一个好听众,他早就养成了很好的习惯,“你为什么不再选择活出下一世下一世,你或许可以好好活。”
    轰隆
    远处的蒸汽机械风车旋转,引发的微风洒落整片有些枯黄的大草原。
    “或许我这最后几年,再努力一下,是有可能再研究出新的科技,再活出下一世,但我不想活了,与一个个时代争命,太紧迫了,令人喘不过气来”
    “我期待一场艳丽的死亡。”
    老人淡淡的低笑,双手扶着轮椅,仰头看着远处的熔岩河流,红彤彤的辉光映照在他的脸上,“我很久想到一幕景象,我会穿着黑色挺拔西服,静静躺在棺木里,双手合十,享受生命的永眠”
    许纸静静的看着他。
    李维斯的智慧积累到了极限,可以试着再活下去,却直接放弃了。
    也能理解李维斯的心情,这个看似拥有无尽智慧的男人,实际上内心依旧渴望与憧憬,他脆弱得像是一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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