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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大恩(第2/3页)
    代,再下一代,继续丢在荒漠上吃沙子,这脑子里,除了打仗杀敌的事儿,还得再试着装装其他的。
    一时半会儿,装不下的话,那就接纳有这种脑子的人,这,一点都不丢人。”
    说着,李富胜又忍不住感慨道
    “这个郑凡,无怪乎侯爷这般赏识他,起初,我还以为侯爷只是觉得这年轻人有趣又是我北人出身,所以起了爱才之心,现在看来,可不仅仅是这样。”
    李富胜将自己身侧的一封厚厚的信封拿出来,丢到了下面,
    他指了指信封,
    道
    “前几日我曾问过郑凡一个问题,那就是靠杀戮,能否使得乾国人永远臣服,这是郑凡给出的答案。
    我这人,也是个大老粗,但这信里把道理都说透了,能让我看得明白;
    你们也看看吧,应该也能看得明白。
    这个郑凡,有大才。”
    靠自己手底下魔王“代考”和“代驾”,
    获得“大才”夸赞的郑守备,
    此时正在滁州城里闲逛。
    滁郡,其实还不算是乾国的腹地,但既然在三边后头,其城内建筑上,已然很具备乾国风情特色了。
    燕国的建筑,讲究一个大气,那么乾国的建筑,则多出了一抹婉约和精致。
    没错,郑守备大晚上的,把一摊子事儿都交给了手底下魔王在做,自己一个人,则化身成一个“现代游客”,带着一百个翠柳堡甲士,保护着自己开始了“古城参观。”
    后世国内有名的古城其实有好多个,但无一例外,商业化气息都极为严重,看来看去,其实都是千篇一律的东西,甚至几家古城的纪念品大概率都出自义乌。
    也是仗着“穿越者”的便宜,才能看见这原汁原味的风情。
    为何要带这么多手下
    原因很简单,虽说镇北军已经控制了整座滁州城,滁州城内,也翻不出什么大浪花了。
    但这是一个个人武力超过常理的世界,保不准城内可能就藏着什么乾国的哪个高手,也不怕死,更不怕连累人,就想着在晚上搞点事情。
    郑凡可不想自己的名字成为这个世界后世传记里的反面配角,被某个义士或者大侠忽然杀出,大喊一声
    “燕狗,纳命来”
    然后,
    斩自己首级而去。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郑凡觉得自己其实是不怕死的,但出于对自己手底下这七个魔王安全和人生的考虑,自己还是小心一点儿吧。
    瞎子办完事儿后,也出来了,俩阴比都带着相同的一抹矫情,
    干脆就一起搭伴儿,开始欣赏和品评乾国的建筑艺术风格。
    看着看着,就又一拍即合,来到一个景区,普通的景点错过就算了,最有名气的那个景点肯定是要打卡的。
    “辛苦你了。”郑凡一边走一边说道。
    “不辛苦,真的不辛苦,主上,这些事,看似杂乱难以处置,但只要刀在自己手里,再困难的问题,其实也就简单了。
    一如,燕皇马踏门阀一样,刀在手,门阀之治数百年的顽疾,也就说剃就剃掉了。”
    “是么”
    “的确如此,滁州城,还是要丢出去的,大军还是得继续南下的,所以,在这里布置些什么,会起到什么效果,其实都存在着太多太多的变数,本就带着极大的碰运气。
    此时投靠燕国的乾奸,说不得等我们军队离开后,又会马上反正。
    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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