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金币并不值钱,甚至还很烂大街
洛克将斗篷帽拉了拉避开了她的视线,转身直接往店铺外走去,还扯了扯她红斗篷的后领“走了。”
得知了洛克花出去了许多金币后,她顿时觉得手里的鸭蛋,哦不,是引魂石都变成了千斤重。
她怕自己在这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会不小心把它摔坏,又或是一个不注意被人给顺走,所以小心翼翼地把它收进衣裳里暗袋里。
这也是她这件衣服唯一的口袋。
买完主要的引魂石,洛克又带着她在班布斯地下城瞎逛了半天,吃了点道地的美食,买了些他看着觉得需要的东西。
倒是这地底下矮人族的生活方式让她大开眼界。
喝酒划拳起哄闹事都是平常事,这里的男人大部分都过得很懒散,只知道吃喝玩乐,还总是把自己弄得醉醺醺。
穿着性感美艳的女人在路边和男人勾肩搭背后一起走向深胡同也是常见的景色之一,至于是去做什么事不言而喻。除了酒馆之外,地下城最多的就是这样的颜色场所了。
每次她好奇地多看几眼,就会被严肃且好像内里还有那么点老古板的洛克飞快拉走,还指责她还小,不要四处乱看。
他们还遇到了因为喝高了,直接不顾形象脱光衣服就在大街上跳舞的,洛克似乎废了好大的精力才忍住没召唤出他的亡灵军团搞个事。
总结一句话就是,这地底人的生活实在是过得太糜烂了。
地下城在地底本来就少了阳光灿烂的感觉,偏偏这些矮人还将周围打造成那种昏昏暗暗没有什么朝气的感觉。普通人家也总爱玩乐喝酒嫖 赌,而有钱的更是各种大吃大喝花天酒地,还有许多让她看得眼花缭乱的娱乐活动。
等搭乘驴车回到了地堡,她觉得自己仿佛重获新生,再见到地堡和堡里的人时,都觉得亲切了几分。
虽然国王看着也是那种酒肉臭的人,但为了维持贵族形象,至少比外面的市民克制多了。
地堡的工匠们依然在填补着裂痕,在他们不在的时候似乎又震了一次,早上看着已经补了一半的裂痕又空了。
“明天如果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就别离地堡太远了。”回到套房的时候,洛克交代道。
“后天就是矮人族国王在地堡举办晚会的日子,这两天应该会有许多宾客陆陆续续过来。这一场晚会注定不平静,虽然不想被扯入浑水当中,但如今我们也只能见机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