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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防卫过当(第2/3页)
    结婚。
    “沈辉是你哥”
    民警沈不住问了一嘴,实在太意外了。
    城建局的工作人员却一点不意外,来之前就知道了。
    沈涛点头。
    民警也沉默了,这一家更特么不好惹。
    怪不得人家敢来物业撵人,原来并不是软柿子。
    可现在伤了人,性质就不一样了。
    光头还在那哀嚎呢。
    民警觉得头大,压根没法处理了,只能等领导。
    领导没来,120到是先来了。
    把光头抬上救护车,物业的一个女人跟了过去。
    民警又联系了光头家属告知情况,然后继续等领导。
    很快,领导过来了。
    城关镇所的一位副所长。
    所长认识沈涛,问清楚情况后也麻爪了。
    依旧不好处理,只得一边继续往上汇报,一边把所有人请去派出所问话,所长匆匆赶回来问明情况,也觉得脑瓜疼,却只能先拖着,继续往上汇报。
    最后报到局长那里,局长一听更是蛋疼。
    “艹,都特么没一个省心的。”
    局长骂了声娘,说“先把伤人的扣下,算了,等我给领导汇报下。”
    沈老板的人能扣吗
    扣也能扣,但会有什么结果实在难说。
    局长是知情人,知道县里卵足了劲准备开发小青山呢,大金主就是沈老板,这种时候扣沈老板的人,搞的人心里不痛快误了县里的大事,估计书记县长能把自己吃了。
    况且这事说来说去,源头还在物业。
    人家业主联合起来,连手续都准备齐了,要让物业滚蛋,本身就是合法的。
    而且还是物业先动手的,就算被打断一条腿,最多也就是个防卫过当。
    根据刑法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是防卫过当,刑法同样有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以沈老板的影响力,这能算个事吗
    挂了电话,局长干脆直接给一把手汇报。
    汪海峰听到消息也有点懵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局长怕老大不知道前因后果,还主动把之前沈老板让司机拆门的事给汇报了下,最后补充了一下自己的看法“明汇物业公司的问题一直不少,之前就有业主闹腾过,之前物业因为系统问题乱收费不让出门,沈总司机拆门后物业公司还报了警,最后我给李总打了个电话不了了之,要不我再给李总打个电话沟通一下”
    汪海峰问“按规定这事该怎么处理”
    局长知道老大的意思,道“事发时城关所的民警就在现场,是物业先动的手,沈总的人以正当防卫为理由,打断了物业经理一条腿,就看李总那边怎么看了,不过起因却是物业太过蛮横,骂沈总弟弟骂的很难听,我估计被打断腿应该跟这点有关系。”
    汪海峰问“业主跑到物业公司闹事怎么说”
    局长说道“按照物权法规定,城建局是物业的监管部门,但聘用物业公司的决定权却在业主的手里,听说天汇佳苑业主已经成立了业委会,决定消取物业公司的服务资格,从法律上来讲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不触犯其他法律,就算业主把物业门封了,把人赶出去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汪海峰沈默了一阵,道“我知道了。”
    局长松了口气,看着挂断的手机,心想终于不用头疼了。
    姓李的不是好惹的,出了这种事,自己没法处理,自然得让大老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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