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原本她并不想亲密接触的湖水,到底还是来了个透心凉
原主那一世没死成,是因为贴身丫鬟珍珍的水性好,及时把她救了起来。这一次,苏绵自己会游泳,不过她怕引人怀疑,没敢表现出真正的技术。她抓了块木板借力,和珍珍一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胖大婶捞上岸。
苏绵浑身滴着水,目测了一下,胖大婶这体重怕是直奔二百斤。河马一样的身体,躺在草地上吐泡泡。
她见人没事,便差了珍珍去马车那边唤了几个小厮,另雇一辆车,送大婶回家。她自己湿透了,不仅冷,模样也甚是狼狈。
本朝有在花朝节踏青赏红的习俗,平时不出门的人也大多会在今天外出。白天,女子会将彩纸贴在花枝上,若是晚上,便会往枝头挂上花灯。
虽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方才却并没人跳下来救人。只因是女子落水,男人们见无大碍不便下来,女人们多体弱,只在湖边帮忙拉扯。
所有的马车都停在北角的路边,苏绵还没走到,便见有个家仆打扮的陌生人低着头,捧了件卵青色的斗蓬到跟前。
那人说道“我家主子命小人将这件斗蓬赠予小姐,主子说,斗蓬是新的,小姐若不嫌弃,便请收下。”
这还真是及时雨,苏绵顺着那人来处望了一眼,见数丈外停着辆马车,车内坐的想必便是他说的人。
苏绵询问“未知你家主子如何称呼”
那人始终低眉顺眼“主子说,既然小姐救人未曾留名,也不必问他姓名。”
她默了默,原主那时投湖被珍珍救起,随后送回了谢府,在原主的记忆中,是没有出现这个人的。
她对这主仆俩倒是有些好感,主子雪中送炭,家仆看起来更是训练有素,绝无半点轻佻。
她爽快地接了斗蓬裹在身上,去马车边道谢。看这斗蓬的颜色,她已经猜到对方是个男子,不问姓名来路,是免得瓜田李下日后为人诟病。可是,道谢总是应该的。
车内人静静地听着苏绵道了谢,一会儿,车帘内伸出一只素白修长的手,掌中托了个小小的暖炉。
清如玉碎的声音说了一句话“这个也拿着,不必还。”
苏绵默默地坐在镜前,刚回忆到这儿,忽听珍珍俯下身来低语“小姐,有人来了”
苏绵三步并作两步,轻快地回到床边坐下,珍珍麻利地重新帮她落好了盖头。
脚步声已经到了新房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