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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二十三(第3/3页)
    得小说里,作者动不动就用好几百字描述来男主的外貌。
    按照作者的描述,男主是帅天怒人怨,就连那些个神仙都比不上男主一根腿毛。要是把男主颜值一半给洛庚,男主都可以下岗了,洛庚可以上岗万人迷男主了。
    听洛庚念书时间总过得很快,王凉之觉得才过了一会,念书时间就该结束了。听完念书后,她要根据记忆去识字,去学习校规内容,再然后还要练字。
    不管是周考、入学考试都是笔试,需要用笔写下来。古代是用毛笔写字,她一个现代人一来毛笔字本来不怎么样,二来古代字与现代字构造相差迥异,必须得花时间好好练一练。
    萧若衡放下书就告退了,不过他没有走远,飞身上了屋顶拿开瓦片,看着屋内的王凉之学习。每天这个时候,王凉之都在学习他念过的地方,学习过后再练字。而他每天念完书后,就跑到屋顶上,坐在屋顶上偷偷看着她学习。
    王凉之学习很认真,几乎是忘我的状态,从来没发现他的存在。他有时候都有些嫉妒,书有那么好看吗就不能分一点注意力给他吗但看着她认真的模样,他又忍不住想看着她,一直一直的看着她。
    两人就这样,一个在屋内认真学习,一个在屋顶偷看对方,从来没被人发现过。碧落满心是自家小姐,知道小姐中餐吃得不好,晚上还要熬夜学习,所以这段时间里都在忙着准备晚餐、夜宵。加上对洛庚有敌意,她才不管洛庚是死是活,念完书后跑去哪里了。
    时间缓缓流逝,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脖子不可避免的僵硬。王凉之呼了一口气,放下校规扭动着脖子,随便看了看天色。天色不早了,该练字了。
    她拿出笔墨纸砚,先磨砚再铺开纸,持起毛笔练字起来。这几个字,她练了好几天了,总写得歪歪倒倒跟几岁儿童写的一样。写完几张纸还不见进展,她轻叹一口气,咋就练不好了呢
    她持着毛笔准备继续练字,一只手突然握住了她的手。她一愣抬头看去,是洛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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