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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5章 电信法案(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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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将在12月15日开启的圣诞档期之前的这一周,除了维斯特洛公司突然宣布减持丹妮莉丝娱乐股票引发的风波,其实还有另外一件大事发生。
    这就是全新的美国电信法案正式通过国会投票。
    曾经的历史上,克林顿政府推动的电信法案直到1996年才最终通过,这一次,维斯特洛体系在内的多方势力一起推动之下,法案得以提前推出,这也是即将过去的1995年度的最重要一项法案。
    相比其他只是针对具体事项的小型法案,这次的电信法案,其实就是一部全新的法律,一部对美国1934年通信法的大幅修改。
    1934年的通信法是在美国反垄断大潮中兴起的一部法律,因此法案的核心是防止垄断,而且是非常严格地防止垄断,随后几十年陆续公布的一些相关法案,基本上都是围绕1934年通信法进行,比如严格限制不同传媒平台之间的交叉持有、严格限制不同通信类企业之间的业务交叉、严格限制全国性电信巨头对地区性通信企业的兼并等等。
    克林顿政府的电信法案,则是一次全面性的大松绑。
    当然,表面上肯定不能这么说。
    因此这项法案公开宣扬的修订目标是通过消除监管准入壁垒来开放竞争市场,推动私营企业对先进技术的应用,促进不同类型电信运营商之间的资源整合,以便为美国人民更加优质廉价的信息技术和服务。
    高高地竖起一个标杆,随后就是厚厚一本总计涉及电信服务、广播服务、电缆服务、通信道德等七大项的全新法案。
    虽然出于公开透明原则,华盛顿当局第一时间将完整的法案内容上传到了政府网站上,但显而易见,有心思研究完整部法案并且还能看出其中条款到底会带来何种影响的公众寥寥无几。
    要的就是这种结果。
    至于媒体,当然也不缺乏明眼人。
    不少媒体人在国会投票通过后都第一时间提出了批评,认为这项法案根本不会促进竞争,只会带来又一次的合并和垄断。
    不过,因为控制着美国大部分核心媒体的电信和传媒巨头对于这项法案可谓期盼已久,大部分批评声音根本就没有溅起多少浪花,倒是从报纸到网络的各个媒体上都开始宣扬三网合一将会为美国人民带来的种种便利。
    西蒙的记忆中,无论是更优质的电信服务还是更廉价的费用开支都没有实现,哪怕很多年后,还会出现苹果手机发布会上乔帮主当场找不到信号的尴尬状况。要知道那可是在繁华的旧金山市中心,而不是荒郊野外。
    实际上,克林顿政府推出的电信法案,最终导致的结果只是各大电信巨头迅速完成对全国范围内电信资源的吞并整合,重新形成事实上的电信垄断格局。
    至于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廉价的资费。
    不存在的。
    企业想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当然要用最少的资本投入收取最多的费用。
    无论如何,既然华盛顿的口子已经放开,西蒙当然不会客气,开始加快推动威瑞森电信的io进程,以便将来与美国在线合并。
    最近几年疯狂扩张之下已经拥有自身大批线路网络的美国在线也开始酝酿在网络接入服务之外开展固定电话和有线电视业务,正式走向三网合一的道路。西蒙对此早就埋下了伏笔,美国在线这几年铺设的线路网络都余留了相当的空置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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