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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五十章 陈立夫被参(第2/3页)
    区域,这些土地,尤其是商业、工业用地绝大部分都是属于官方所拥有。
    这也就是在上海了,在其他地方断然是不可能存在这种情况的。
    在其他地方,企业更愿意自行购买土地,然后建厂,哪怕是在工业区里,很多也都是自行购买土地进行建设的,当地的衙门为了吸引企业入驻落户,往往也是这样做。
    但是他们的这么样的原因因为,假如没有企业来的话,他们的土地本来就不值几个钱,这直接把地皮卖给企业之后,引入了企业,所收取的税收以及的工作岗位才是其他的地方衙门更加看重的。
    而上海不一样,上海坐拥地理以及政策优势,又是因为先一步发展,自身优势非常大,不怕没有企业来入住,所以官方自然是不可能贱价直接出让土地。
    官方更加愿意自己当地主,以出租方式细水长流。
    当然了,也有少数一部分地皮依旧是属于私人拥有,这一部分大多是集中在各大区相邻的区域以及老城区,至于被划归到商贸区、第一工业区、第二工业区以及北岸开发区,黄浦江东岸为开发区的土地,尽数属于官方所拥有。
    上海特设县衙门,才是上海最大的地主
    实际上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于大唐帝国每一个地方
    要知道,大唐帝国的官方,才是全国最大的地主。
    官田的数量,占据了全国可耕田地的百分之三十,而这个数字,还是多年实行了以租代购,从军分田之后的数字。
    但即便是如此,官田的数量依旧是非常庞大的
    至于荒山荒地等各种还没有开发的土地,更是百分之九十都集中在官方手上。
    官府,才是全帝国最大的地主
    至于第二大地主,自然是大唐西洋公司了,只不过该公司多拥有的土地都是在海外
    该公司拥有几乎一整个棉老岛,小半个吕宋岛,小半个万丹岛、一整个戈河州以及南洋诸岛上的大片土地,大唐在南洋地区几乎最具价值的殖民地,绝大部分都是属于该公司,比如吕宋府的府城吕宋城,万丹府的万丹城,这两个城市的所有城区地皮,包括城郊的地皮,基本上都是属于该公司的
    这些土地,都是属于大唐西洋公司的财产,而且在戈河州以及马六甲以西区域,大唐西洋公司还拥有独占的贸易权以及税收分红权,行政协助管理权。
    要不然的话,你以为这公司高达六千多万两银子的市值是怎么弄出来的,光靠每年的这点贸易利润,可撑不起六千万两银子的市值。
    大唐西洋公司的土地,大多来之于殖民地。
    而大唐官方在国内拥有的的可耕土地,则是大部分来自于前明的宗室土地、达官贵人的土地、官府原有的官田以及新开荒的土地。
    陈立夫在上海搞北岸开发区,自己是不能直接买地皮的,这样是会被参的,但是他却是玩了另外一个小手段,那就是搞出来一个长租期。
    规定入住企业的投资金额,能够达到一定数字,并自行建设厂房等建筑的话,那么就能够一次性租地皮五十年。
    而这也不是关键,关键的是,还有另外一条,那就是优先租地权,倘若在五十年后,该公司在该地皮上的投资、雇工数量达到需求的话,那么就可以免费续租五十年。
    免费续租五十年。
    两者相加,那么就是一百年了。
    这其实几乎和买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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