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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我们连自己的命都敢不要,又何谈朋友的命?(第4/9页)
    趣。
    北地呛王常生冲着红衣女孩、胖子招了招手“来,到叔叔跟前,叔叔好好看看。”
    红衣女孩当即收起杀意,拉着胖子缓缓走向北地呛王常生。
    北地呛王常生问道“孩子,你是哪里人今年多大了家中父母可还健在”
    红衣女孩说道“小女子乃是远青城人士,年芳十九,家中长辈已经不在人世了。”
    北地呛王常生说道“抱歉,无意提起你的伤心往事,还请不要挂在心上。”
    红衣女孩点点头,说道“我知道大家肯定不相信我喜欢王成,毕竟王成的容貌、身材都非常的难以令人接受,但正是他,让我感觉到人生的温暖。”
    无极圣教众人纷纷安静下来。
    一楼大厅的食客们也都安静下来。
    甚至有人夹起菜,却忘记放进嘴里。
    他们对于潘从从的过往非常的好奇。
    毕竟潘从从的容貌,天姿国色。
    而潘从从的武功,更是在年轻的才俊当中,名列前茅。
    江湖上,要数名气最大的武者,便是宋终。
    而宋终之后,虽然也有许多武者名气不小,江湖上也有许多人知晓,可是却无法像宋终这样,做到家喻户晓。
    而,这种情况,在潘从从横空出世之后,便改善了。
    潘从从十八岁的时候,小有名气。
    皆因潘从从行走江湖时,都会打着一个噱头。
    潘从从走到哪,这个噱头便带到哪。
    “征婚,有意者来。”
    仅仅六个字,掀起江湖一阵热潮。
    不过这征婚,却有条件限制。
    首先是武功不能够超过一流境界中期,二是要签订生死状。
    潘从从第一次用这条噱头的时候,江湖上的武者都不信,没有人会来挑战她。
    直到后来,渐渐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那个“吃螃蟹”的人输得很惨,还掉了两颗门牙。
    潘从从的名气,便迅速在江湖上爆红,简直比潘从从的衣袍还要红。
    后来,不断的有人向潘从从挑战,可是却无一例外,全部都败下阵来。
    江湖上的武者开始苦恼,潘从从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为什么那么多优秀的男人,潘从从都不喜欢。
    很多男人,武功仅仅是略输潘从从一筹罢了。
    人生苦短,怎么可能找到非常合适自己的人
    武功稍微差一点,应该也能接受啊。
    可是潘从从全部拒绝。
    也不知道潘从从到底在等谁。
    潘从从跋山涉水,从宁国最北方,一直走到宁国最南方。
    一年多来,潘从从走遍宁国各大城池,目的便是寻找自己的如意郎君。
    可是,这一年多来,从未有人入得潘从从的眼。
    直到今日,潘从从终于找到自己那个对的人。
    那个人便是胖子。
    潘从从说道“其实我征婚,主要也是为了在江湖上出名。只有我出名以后,王成才有机会找到我。”
    潘从从说到胖子的时候,眼睛里闪烁过一道温柔的情绪。
    北地呛王常生诧异道“你跟小胖子以前认识”
    潘从从说道“算是认识吧,一开始我家住在远青城郊外,后来搬迁到西江县居住。当年在西江县的时候,我十七岁,那一年贼寇闯进家中,我家中父母为了保护我的安全死在贼寇的屠刀下,我也让贼寇俘虏,准备带上山当压寨夫人。
    就在这个时候,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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