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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可惜的,发光发热,活出了绝大多数普通人都没有的高质量,尽管只有几十秒,但凯恩代表他们表示,很值
被牺牲,被成为英雄。现在凯恩对于下这类黑手,已经没有哪怕一丁点负罪感。甚至享受这种主宰他人命运的感觉,他这次重现人间就是来享受的,享受那些过去没怎么享受,同时又愿意享受的享受。
继续在废弃的地铁隧道中漫步,充满节奏感的脚步声就像是一曲旋律的鼓点,凯恩怀着淡淡的开心情绪,游荡到午夜之后,死心了。
他这番漫步并非享受干掉格拉基之后的余韵,而是想试试能不能顺便将另外一个当初跟格拉基狼狈为奸的旧日支配者艾霍特钓出来。
长的像颗紫皮土豆的艾霍特,跟格拉基是一个层级的下位神祗,同时也是互惠互利的好基友。有着迷宫之神的美誉。
当然实际上这家伙非常的暴虐,喜欢锤爆目标,就像锤制牛丸般活活砸成汁浓肉烂的浆。
当初凯恩就怀疑这家伙的存在性,因为正是依靠其专业强项,才在伦敦复杂的地铁隧道网络基础上摆下了沙盒式的开放性的随机迷宫,使得清剿队每次下来都有不带重样的新鲜感,同时也意味着无法进行完全彻底的清理。
不过艾霍特一直没有留下直观线索,就连其习惯于目标签契约,从而奴役目标,也因为有着格拉基的掩盖而难以确定。
今时的凯恩自然不比当初,对于艾霍特的存在性,他很是笃定。
就是不知道这次没撞上艾霍特,是因为运气稍差,还是艾霍特已经被格拉基的死亡而惊走了。
若是后者,这确实是个隐患。但事情有时候就是这样,没办法做到两全其美。
不过,凯恩对此也不是特别担心,毕竟锅已经支好了,他干掉格拉基,也不过是嘴馋,用筷子直接从锅里夹了块儿肥肉吃掉了。另一块肉虽然因此而沉到汤里难辨其踪,却也脱不出被炖成烂肉羹的最终结局,没啥好急的。
说到肉,凯恩发现自己饿了,这饿意不是来自新造的身体,而是意识,有吃夜宵的渴望,同时也不乏庆祝胜利小酌一杯的情绪。
说到伦敦的美食街,博罗市场称第二,没哪里敢称第一。
唐人街固然出名,但那里以中华料理为主,并且很多都是为了适应当地人而调整了菜品口味的。
对凯恩而言,吃没有家乡味的中华料理,容易坏心情,不如不吃。
于是他就出现在博罗集市,卫衣运动裤,像是有夜跑习惯的运动达人。
其实伦敦无论从环境角度、还是治安角度,都不适合夜跑,适合捡尸。尤其是周末,只要肯走路,几乎是必然能看到。
不列颠人是真的爱喝酒,每年酒水消耗达150亿英镑以上。
市场有需要,酒吧自然就多。
而且经过多年的市场淘汰,但凡能立得住旗杆的酒吧,基本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然后不列颠人有爬吧文化,关于这个,西蒙佩吉主演的血与冰激凌三部曲中的{世界尽头}中,有详尽的展示,主角约上昔日死党,返回故乡纽顿哈芬小镇,试图再次找回通宵5人、12间酒吧、60杯啤酒的快乐时光
一个小镇就有至少12间酒吧,且每个酒吧都有自己的特色,不列颠的酒吧之繁荣,可见一斑。
而爬吧,说白了就是打通关般的一家又一家的喝过去。其中周末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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