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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事事皆糟心(第1/3页)
    听故事的人总会不经意的去代入自己或自己身边的人于故事中。
    所以他很自然想到那道在他记忆里的高大身影,挺拔的身躯,脸颊算不得瘦削却能看见两侧凸出的脸骨。听到心里喜欢的就会爆发出星光的眼睛,不愿意看不想看的就会直接耷拉着眼皮,随意地躲在某张椅子上面,仰着头,用蒲扇盖在脸上,迎接阳光的滋润。
    美其名曰,享受日光浴。
    不知道秦国有没有这种场景,但他知道自己根本再也不会经历那种美妙的日子。
    帝国境内有南海和东海,只是没有海滩,仅有的是高耸陡峭的海岸石壁。
    这都是大哥在林亦记忆中的形象,更加鲜活的特点便是那怕狗怕得要命的诡异。不管是以前初次遇见的时候,还是往后生活无数年的时光中,林亦都对那位大哥这个缺点感到特别无奈。
    高高大大的男人,怎么就会怕狗。
    狗狗明明很可爱好吗
    这点无人应该苟同他。
    那位和皇帝游玩的朋友是谁
    十几年前的事,皇帝陛下为此驱赶了流浪狗,又听其建议在城外建立了流浪狗收容所,真是对他极好。想到这里,林亦莫名憧憬着,要是十几年前,大哥遇到年轻的陛下且成为朋友,恐怕在那场西疆伏击战中,大哥也不会就此身死,那位陛下或许也会拼尽全力营救大哥吧
    不过这些都是他的悱恻,都是不可能的事。
    毕竟大哥已然死了,陛下也不会
    “好了。”
    涂抹好所有的伤口,景云将膏药盖上,放在旁边有刀痕的桌面。手掌从桌面上离开的时候,手指不经意间触及了那些刀痕,并未传给他多么深刻的触感,这些刀痕的威力没他想象的那般强大。
    穿上衣服,林亦看着景云说道“讨饭是没机会了,看院内的情况,收拾起来要耗很长时间。修缮院子又要很多银子,所有我要节衣缩食才能度过难关更何况学宫不再允许学生住宿于学宫之内,那我就必须要在城中长久拥有一间屋子,昨日,我数了数口袋的银两,很明显已经不够了。”
    话说的很多,但意思就一个。
    那就是,饭是吃不成的,人是要离开的。
    景云似不在意,微微一笑“没关系,吃不吃饭都没关系。作为落魄读书人,一顿饭不吃不碍事,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看多了自然秀色可餐。”
    “是这个道理。”林亦点头。
    随即抬手,手心向上,手指向外。
    瞧着林亦的动作,景云拿起折扇,摇头哂笑“所以我想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下次,再会”
    简简单单的话,透着简简单单的意思。
    人已经走远,走的老远。
    望着院内的狼藉,林亦无可奈何,无力地瘫软,头枕在桌角上,仰头看着完璧的屋顶。
    “难难难”
    终究是他自己做的孽,无论如何都要收拾干净。
    景云到来再离开,并未引动林亦任何不该出现的情绪和思考。景云是个很有趣的人,也是个很奇怪的人,林亦却并未把景云想成隐藏在暗处逼退黑面老者的神秘强者。也不是他不愿意去联想,而是想着的时候,他总会觉得两者身影存在不相合的地方。
    根本无重合的可能性,很干脆果敢地抛弃这个想法。
    至于和黑面老者一战时,在青年离开的原地捡起来的那件玉色东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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