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神不是公义的 (8400,第一更)(第3/7页)
堂宣判,剥夺其作为父亲,丈夫的权利。他的妻子不必爱他,子女未来不必赡养。从今日开始,他每月都必须付钱给予他的妻子,孩子,用以赔偿抚养。倘若他不工作,没有钱财,那么圣堂将会强制监督,令其劳役,由神殿负责抚养的费用。”
“好”
听见这判决后,登时,原本寂静的广场处,顿时响起了一声整齐划一的叫好声此时此刻,数万人齐齐抬起手,他们全部都竖起大拇指,大声呼喝道“公义的道显现了”
此乃表示赞同。
所有前来旁观这场宣判裁决的人,都是见证者,公证人,倘若他们觉得这次宣判有误,就会提出异议,倘若觉得宣判公正,便会姣好赞同。换而言之,他们要为这场裁决负责。
“好啊,事不过三,这种人的确要受到惩罚。”
而同样抬起手,竖起大拇指叫好的艾蒙,注意到了主也同样抬起手,认真地叫好了一声。
对此,神官不禁为主的认可感到欣喜,然后将这话记了下来。
事不过三,的确是主留下的戒律之一。人并非是神,也并非是完美的造物,犯错常有,此乃常理。
小错道歉即可,造成了损失便赔偿,而倘若触犯法典,也不并非是没有余地,只要不是重罪,第一次的惩罚都会比较轻
只有真正的不赦大罪,才会没有任何余地,哪怕是第一次做,一样要受到绝对的惩戒。
比如说
此时,在所有人的公证下,这位名为博罗,虐待自己家人的犯罪者,便已经签下圣堂的契约,被骑士押送着,垂头丧气地离开了审判台。
而第二位,是一位盗窃者。
这既是真正的不赦大罪。
“盗窃”
此时,艾蒙又听见了主的话,祂似乎是在困惑“这世间,还会有盗窃吗”
主在想什么,艾蒙觉得自己能猜到一二。
的确,依照主们为火之民们设下的法典,但凡人们只要愿意动手,那么就绝对不至于沦落到需要去盗窃的地步只要表明自己有困难,没有饭吃,亦或是急需一份工作,那么大家都会去帮助对方。这世间并无犯罪的理由。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面对求助,并非一定要答应,被求助者完全可以合理的拒绝。
毕竟,求助和乞讨不同,求助者在求助时,必须要申明自己未来的回报,比如说向人借钱借粮之前,一定要回报比之前更多的份额,最多需要回报三倍。倘若对这份额不满意,被求助者则并没有必要回应。
而乞讨对于健全的人而言,则是一种罪。人们应当用工作来换取金钱,但凡有健全双手的人都必须去工作。而普通人也没有施舍的必要,只有圣堂才有回应乞讨者的义务。
“主恐怕是根本就没有料到人的劣根性吧在惩罚到来之前,无人能知晓惩罚有多么可怕,很多人对受罚的痛苦并不能感同身受,以至于对教育法典也没有敬畏。”
如此想到,艾蒙不禁微微摇头所以教约中才说,如有必要,那么每个人一年都应该观看一次宣判的过程。这样,才能通过行刑,让所有人知晓,偏离神的道,究竟有多么可怕。
这位盗窃者,就是对法典毫无敬畏的典型。他原本是渔夫,居住在夕光城郊外,但却厌倦了每日出海的劳累,前几日他没有出海,没有渔获,家中断了粮,便乘着邻居家去港口询问有关于神降消息时,偷走了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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