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出门。想去当女招待吧,人家嫌弃她太高了,而且她还没有推荐信,连女仆都做不了。
最后迫于无奈,她只好女扮男装。在经历一些足以媲美点家小说的经历后,终于成功的得到了雇佣,赚到了第一笔钱。
呃,只不过不是侦破案件,而是帮忙碌的苏格兰场捉拿通缉犯
安妮的乔装技能只有10点,不过这里到底不是彻底的跑团设定,所以现实里她发挥想象里装扮男人还是很成功的,其中多亏了她75的体型,身高不矮。
经过反复的实践和试验,安妮总结出了规律,大部分时间,这些数据技能没啥卵用,现实里该怎样还是怎样。不过她每天有三次投掷ro点的机会,以ro点的结果来判定某件事是否成功。她就是靠着这个作弊的办法通过追踪判定获取那些逃犯的位置,从而将他们一个个抓捕归案,成为了苏格兰场的合作伙伴。
与其说她是个侦探,不如说她是个赏金猎人。
不过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安妮倒觉得挺刺激。多亏了她90的格斗和80的射击,对上那些普通人,安妮几乎是个战神,一拳一个小朋友。连身高超过两米的壮汉挨上她两拳也得倒地。
加上她还可以每天开三次挂,一时间安妮在伦敦黑白两道混得风生水起,有了点名气,算是不少人都知道的侦探。除了抓捕通缉犯,时不时有人上门雇佣她破案。如果不是还经常思念家里亲人和手机电脑快乐水,安妮觉得眼下的生活比现代有趣多了。
骑着马一路回到了她位于枫树街145号的寓所,路上的不少行人看见她所骑的黑马,都露出了羡慕的眼神。这匹马可金贵了,还是安妮秘密帮一位外国贵族解决了一个案子后,他赠送的谢礼。一开始安妮觉得养马好麻烦,不过很快就觉得真香了。
这个时代其实已经开始出现了汽车的初始模型,但大众主流交通工具还是马和马车,就安妮的这匹马,相当于现代的法拉利,骑着出门无比拉风,因此即便养马每个月都要消耗安妮不少钱,她还是甘之若饴。
下了马,将马交给了寓所的马夫,嘱咐他要好好照顾,安妮闻着自己一身臭味,忙不迭的上楼换衣服洗澡去了。
她租的这个寓所条件一般,楼下的金斯顿先生一家更是养了七个孩子,吵起来足以让任何人崩溃。唯一的优点在于有一个独立的马厩,还有个房东仆人充当的马夫,安妮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以每周1镑30便士的价格租下了二楼的房间。
现在当然不存在自来水以及热水器,洗澡是件很麻烦的事,安妮必须向房东打招呼,等了半天才得到了一壶热水。提上楼在盥洗室脱掉衣服擦洗一番,换上干净的衬衣和晨袍,躺在扶手椅里,数数小钱钱,完美。
“我已经存够300镑,是时候去找房子搬家了。”
安妮美滋滋的做出了决定,此时楼下又爆发出了几个小孩的尖叫大喊,伴随着女人的呵斥怒骂,楼板都在震动,但一点也不影响安妮的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