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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成都(第2/3页)
    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

    当罗晨饱含着深情唱完了这段的时候,现场几乎所有的观众,都被他的歌声,他的故事吸引了。

    这是一首极其适合在酒吧里听的歌,那种细腻的,复杂的感情,在伤心人遍地的酒吧,是那么常见。

    共鸣往往只是一句歌词,它恰好击中了你心底柔软的一隅。

    情感的力量,在顶级设备的加成下,仿佛化作了最尖锐的刀子,插进了听众的心。

    一个女生已经泣不成声,她将脸埋进了双手,任由泪水从指缝滑落。

    她忘不了那个男人。

    她还穿着他买给自己的大衣,耳边仿佛回荡着男人羞涩又自豪的笑。

    “阿玲,我花了两个月的工资给你买的。你穿着它去上班,一定不会冷了。”

    转眼间,五年过去,她已经不用骑着电瓶车顶着寒风上班了。

    可她还穿着大衣,只因为那个男人。

    可惜,她留在了二人相遇的城市,那个男人却永远回不来了。

    汪星蕊听得眼睛都红了,这是一个可以用简陋来形容的舞台。

    除了打光,没有任何舞台效果,没有伴舞。有的只是一个歌者,一把吉他。

    然而音乐的力量却比任何舞台设计都要强大。

    周弋阳是诧异的。

    他把这首歌给罗晨是纠结过的。

    这首歌对他而言,有着很特殊的意义。

    他曾经在成都呆过一段时间,认识过几个人,有过几段故事。

    当他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那些本该尘封的往事便自然而然地重现眼前。

    他是担心罗晨唱不好这首歌的。

    这种民谣歌曲,难的从不是技巧,而是情感。

    所幸,罗晨完成得很好。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酒吧的老板瞪大了眼睛,心想这钱花的也太值了吧

    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在这一刻终于是红了眼睛。他这个年纪已经不容许他在公共场合嚎啕大哭了。

    可他还是想到了那个人。

    他们之间的爱似乎只存在了一晚上。

    从酒吧里相望一眼,再到爱火燃烧。他甚至没有问她的名字。

    因为他清楚,她只是个过客,她不会留在成都。

    很多人的爱情都像这首歌一样,明明很相爱,却因为客观的原因,不得不分离。

    很多人的记忆里,总是有那么一座特殊的城市。它或许不是故土,却在你睡不着的那个夜晚,出现在你的回忆里。

    爱上一座城市,或许不是它有多么美好,只是它有一个你喜欢的人。

    三百位听众们听着罗晨唱这首成都,更像是在唱他们心里的那座充满了回忆和遗憾的城市。

    是大学毕业后,各奔东西的分别。

    是一段过客的爱,是命中注定的分别。

    是曾经的相濡以沫,如今的天涯两别。

    有人哭了,也有人泛起了幸福的笑。

    他们是幸运的那群人,在这座城市遇到了一生所爱。如今或许还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可听到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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