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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 29 章(第2/9页)
    位做结发扣的师傅,所以他们俩还需要再等一会儿。
    在等待的过程中,他们先去银饰处买了把锁。
    锁有很多种,造型基本都一样,不同的是背面刻的图案。卖得最好的是“鸳鸯并蒂”、“凤戏牡丹”、“莲花童子”这三种图案。
    前面两种寓意着夫妻恩爱,最后一个寓意早生贵子。
    陶桃想买鸳鸯并蒂,并且已经在心里决定了就买这个,不过她也很喜欢莲花童子,因为那个站在莲叶上的小童子特别可爱,穿个肚兜,小肚子圆鼓鼓的,四肢如藕节般白胖,像极了面团子。
    于是在放下了那个刻有“鸳鸯并蒂”的小锁之后,她又情不自禁地拿起来了“莲花童子”图案的小锁。
    正看的投入,程季恒的声音忽然飘入了她的耳朵里“这么快就想给我生孩子了”他的语气特别坏,带着笑意,又带着得意。
    陶桃的脸颊一热,赶紧把莲花童子的锁放在了柜台上,气呼呼地看着他“我才没呢”
    程季恒不置可否,拿起来了那个莲花童子的锁,对着柜台后的工作人员说道“我们要这个。”
    陶桃又急又羞“不要这个”
    程季恒“就要这个。”他转头看向陶桃,做计划一般认真笃定地说道,“今年结婚,明年就要孩子。”
    陶桃的脸都快红透了,小声反驳道“谁要给你生孩子”
    程季恒“当然是我老婆给我生,我还能去找别人生么”
    陶桃瞪着他“不能”
    程季恒志得意满“那不得了,还得你给我生。”
    陶桃“”
    你这朵白莲花的逻辑思维和辩论能力真不是一般的好。
    她没有程白莲的段位高超,最后还是买了“莲花童子”的锁。选好锁后,两人去找了负责在锁上刻字的老师傅,并把名字写在了红纸上。
    是程季恒写得字。
    陶桃之前从来没有看过他写字,这是第一次。
    第一次就被惊艳到了。
    他的笔锋既洒脱又苍劲,却不犀利,反而带着几分温柔。
    那一刻陶桃忽然想到了欧阳洵用笔论中的一句词“徘徊俯仰,容与风流,刚则铁画,媚若银钩。”
    她没想到他的字竟然写的这么好看。
    在此之前,她心中有两位字迹特别好看的人,一位是她爸,另外一位是苏晏。
    苏晏送她的那本书,她一直留着,扉页上写得那几句祝福她曾临摹过多遍,不只是因为那个时候她喜欢他,也是因为他的字迹矫若惊龙。
    现在,她心中的“书法家”排行榜上又多出来了一位程姓选手。
    当程季恒写好他们两个人的名字之后,陶桃还特意拿起来仔细看了一遍,越看越喜欢,不只是喜欢他的字,更喜欢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并列写在一起的样子。
    忽然又不想把这张红纸交出去了。
    她想自己留着。
    犹豫了一下下,她有点不好意思地对他说道“你能再写一张么这张我想留着当书签。”
    程季恒的神色中满是纵容“行。”
    桌角上放着一个木盒子,盒子里放着厚厚一叠红纸,以供写名者用。程季恒又从那个盒子里拿出来了一张纸,再次写好之后,他像是个刚学会写字的小孩似的满怀期待地看着陶桃“我写字好看不好看”
    陶桃忍笑,十分配合地点头“超级好看”
    程季恒“是不是最好看的”
    陶桃犹豫了一下,然后才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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