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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三章(第1/3页)
    无锡阳山的湖景蜜露是一种晚熟蜜桃品种,七月上旬才是吃它的好时候。
    成熟时,颜色粉嫩,形状敦实圆润,看起来又奶又胖,朱高泽从竹筐中选了一颗不大不小的掂在手里,至少得有半斤重
    “啧啧,表哥,这桃子长得可真撩人”
    朱高泽将蜜桃颠来倒去地瞧了几眼后,贼笑道“正着看像胖脸蛋,反着看像翘屁股,嘿嘿”
    “噗”,林景和左手托着一颗熟透的蜜桃,右手握着的细竹管正插在“翘屁股”上。
    “”
    “表哥,我错了,我错了”朱高泽躲着他哥的踢臀腿,连连告饶。
    在树上呆到全熟的蜜桃,轻轻揉捏几下后,插上竹管便能将果肉和汁水一起喝进嘴里。
    林景和收拾完朱高泽后,靠在船栏杆处慢悠悠吸溜着蜜水,听着运河两岸的浣衣娘子、洗菜夫郎唱起吴侬小调。
    轻声软语,随着微风飘入耳中,如水一般纯净柔和,曲如其人,江南的女子、小哥儿也如江南的调子般含蓄婉约,妩媚温柔。
    太平盛世的人,似乎都更喜爱这种腔调,就连京城的小哥儿、娘子们也几乎没有了昔年的英姿飒爽,个个学得娇柔温婉。
    即便是武勋之家,也大多如那戚和暄一般,引以为傲的是自己的诗才,而非骑马射箭、舞枪弄棒。
    对此,林景和并未觉着有何不妥,他若是有女儿或者小哥儿自然也是希望其平安顺遂的,每日只消操心花宴时穿哪件衣裳合适,带发簪还是头冠更配一些,就好。
    至于夫郎,在听姑父所言之前,他从未想过自己的夫郎该是何种性情。
    如今,哎,那日就不该跟姑父去香山的,不然也不至于总是惦记着他那几句醉话。
    先是去参加那劳什子的荷花宴,如今又千里迢迢地赶回五仪县,我当真是有些魔怔了
    朱高泽无法从自家表哥那张冰山脸上看出他的复杂心思,拿着一只剥了皮的蜜桃,啃得满脸汁水,见戚和光从船舱里出来的,忙招呼“戚百户,要不要吃一个”
    戚和光板着脸,表情严肃,拒绝道“谢过世子,卑职还要去值守,不方便。”
    见他说完便离开,朱高泽撇嘴“臭棺材脸,竟一点不给本世子面子”
    “能让我们搭神机营战船回江南,就已经很给你面子了”林景和淡淡道。
    朱高泽记吃不记打,见表哥又搭理自己,立马凑过去,好奇问“表哥,你说这次五军都督府给水师营配备火炮,怎么就将戚家人给指派去了宁波呢他们家当年”
    林景和已听懂他的意思,却不言语。
    说起来,戚家如今还在军营任职的,也只有这位戚家大少爷了。
    威远伯的两个庶子一直在太学读书,似乎已经不打算走武职。
    戚和光好像是八年前考进的神机营,老威远侯父子十七年前确实被罢了官,可圣上并没有言说其子孙也永不录用。
    永乐八年,先帝亲征交趾时,缴得了神机枪炮法,特置神机营肄习,如今神机营已有五千兵士,装备有火枪、火炮等,是大魏朝最为特别的一支军队。
    年初的时候神机营工匠造了六十门适合安置在战船上的火炮,五军都督府便从神机营里抽调了三百多人,分成三个百户营,各自带着二十门火炮编进了三大水师营里。
    戚和光最初并不在抽调的人选里,至于如今为什么在这里,林景和并没有去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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