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声,秦洲打开了灯。
刺眼的光线让王榛猛地闭上了双眼,而待他慢慢恢复视觉时,他才发现,这原来是乐队存放备用乐器的地方。
各种大鼓小鼓、吉他贝斯、钢琴手风琴应有尽有,王榛走过去,好奇地拨了一下吉他的琴弦,抬头问道“你带我来这儿干什么”
“我写了一首歌,”秦洲站在房间里,低着头对着面前的各种乐器挑挑拣拣,最终拿起了一把木吉他,“想让你听听。”
王榛乐了“怎么,秦总难道是觉得自己的歌比林木的好吗”
这人咋那么幼稚呢这能比吗
秦洲没有答话,只是拖了把椅子过来坐下,然后抱着吉他,神情专注地弹了起来。
还别说,挺有模有样的。
王榛找了个位置靠着,本来他是没报多大期望的,心想估计就是一音乐发烧友的业余水平,没想到等秦洲真的开口唱了,略显低沉的嗓音一下子就让他为之动容。
这他奶奶的也太好听了吧
如果说林木的声音是青年的沙哑和激昂,带着一股子一往无前的冲劲,那秦洲的声音就是沧桑与温柔并存,宛如在睡前娓娓道来的深夜电台主持人,不需要什么九曲回肠的歌词,光是声音本身,就在向人们诉说着故事。
而且,他的唱功也非常不错,各种转音换调气声信手拈来,王榛越听越上头,心想这人还真的没骗自己啊,如果当歌手的话,水平确实能跟林木相媲美了。从某种角度上讲,甚至还略胜一筹。
歌曲刚结束,他就迫不及待地问道“这首歌叫什么”
“没有名字,”秦洲道,“这首歌本来是想送给一个人的,让他来取名字,但最后还是没能送出去。”
“怎么,初恋啊”王榛的表情促狭。
他竟一时忘了,面前的人只是一个游戏世界中的nc。
至少,在这一刻,他已经把秦洲当成了一个货真价实存在着的、有血有肉的人类。
“是啊。”秦洲叹息一声。
他竟然承认了
向来以听员工八卦为消遣的总裁大人更加兴致勃勃了“长啥样好不好看”
能被秦傲天这种心高气傲的人看上,肯定至少得是校花级别的吧。如果是成年后的话,说不定还是个小网红,或者小明星
谁料,秦洲却摇了摇头“不好看。又黑,又瘦,又矮,又穷,胆子还小,动不动就怂。”
王榛无法理解“那你看上她什么了”
图她没有钱图她长得丑
提前结束演唱会匆匆赶来的林木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了秦洲说的这句话。
他的脸刷地就黑了。
这老男人到底会不会讲话
阿榛他永远都是最好看的没有之一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脚步却停了下来。青年靠在门口,透过门缝偷偷地看着王榛的表情,心脏不由自主地紧张的呯呯直跳。
“我也想知道啊。”秦洲一脸怅然,“可是喜欢就是喜欢了,哪儿有这么多理由呢。”
“那倒也是。”王榛点头,“初恋嘛,总是这样。等跳过这个坑,以后多谈几个就好了。”
秦洲没说话,只是苦笑。
问题是,他是心甘情愿的一头栽进坑里,十几年出不来了啊。
王榛没有察觉到男人的情绪,他低头看了下表,惊了“都到这个点儿了不行不行,我得回去了,女我手底下的员工还在等着我呢。”说完,就急急忙忙地和秦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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