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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第4/6页)
    保养得再好,眼角的鱼尾纹不可避免出现一丝疲态。

    “还没。”佣人恭敬地说。

    沈夫人摇了摇头:“那就让他们等下去吧。”

    她记得沈迟小时候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身边人都说没见过比他更漂亮的孩子,会软软地趴在怀里叫妈妈,会自己抱着奶瓶喝奶,湿漉漉的眼睛像是一只小奶狗。

    他们当时定居在西北,为了让沈迟获得更好的教育,她将刚满七岁的沈迟送去燕城最好的学校寄宿。

    那是沈迟第一次离开她身边,背着小书包的孩子在机场仰起头抱着她的腿不放,她差点心一软,可还是送走了,一个月也见不了一次面。

    可沈迟并没有长成她希望的样子,上了高中逃课、打架、玩游戏,还染了一头红发。

    她每次被老师叫到燕城,少年琥珀色的眸子看着她总是亮晶晶的,毫无愧疚之意,她失望极了。

    她出生在优越的家庭,嫁了很好的丈夫,过着令人羡慕的人生,她不认为自己会有这样的孩子。

    有一天她做了DNA检测,那时他们已搬来燕城,果然发现沈迟不是自己的孩子。

    她在心里舒了一口气,她想也没想就让沈迟回到边城,回到他应该在的地方,她无法容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失败品。

    她把沈迟扔到机场,可红头

    发的少年总会红着眼圈倔强地跟在她后面,她扔了好几次也没扔出去,最后一次她把沈迟留在火车站,坐上了司机的车。

    她以为少年还会追上来,可火车站前的少年第一次没跟上来,她坐在车上接到了他的的电话,少年的嗓音变得冷漠又生涩:“我会把钱还给你的。”

    她以为在说笑,不在意地说:“还钱?你知不知道你从小到大花了沈家多少钱,就算一百万,你一个月还三千也要还三十年。”

    电话沉默了一阵,她听见少年说了句“好”。

    她这个月真的收到了三千块,不知道是怎么赚到的,听季家人说他已经没读书了。

    她摇了摇头,边城那种地方如同死水深潭,拉着人一步步陷入泥沼,特别是沈迟那么漂亮的孩子。

    反正他们不会有任何交集了,她收回了思绪。

    而季舒小心翼翼地从楼梯上下来,走到会客厅,打开了门缝。

    他印象中的季爸高大爱笑,能将早点摊打理得井井有条,他想要什么季爸都会努力满足。

    然而映着会客厅明亮的灯光,他才发现季爸只是个瘦瘦小小的男人,穿着工厂淘汰下来的工服,坐在沙发上也掩不住从内而外的局促。

    他向一旁的沈迟看过去,少年垂着头看不清容貌,头上戴的耳机已经是旧款了,身上的衣服也显露出反复水洗的痕迹,找不到半点照片上的影子。

    他想起母亲的话,他们果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他不敢抗拒母亲的话,正要转身离开时,里面的人似乎是不想等出来了,刚好撞上。

    季爸抬头,嗓音透出惊喜:“小舒,你来了。”

    “长高了。”

    季爸比了比他的身高。

    季舒屏住了呼吸,以前还不觉得,现在他才闻见季爸的身上挥之不去的油烟味,他生疏地点了点头。

    “夫人还在忙吗?”季爸问向他。

    季舒第一次在季爸面前撒谎:“她还在忙,你们要不先回边城吧?”

    虽然他和亲生母亲相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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