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的等阶制度,对所辖各族百姓严格实行分阶户籍管理,从对我血旗政权忠诚与贡献的角度,将百姓分为公民、平民、从民和奴民四大等阶,配以不同级别的身份、义务、权力”接下来,纪泽凭借自己的所知所想,结合众人尤其马迁的谏策,娓娓道出了作为日后政权基础的一项核心政策,即后来基本民法中规定的所谓“四阶制度”。
按纪泽的构想,四阶百姓中,公民是最高的第一等民,是血旗政权的民众主体和存在基础;公民将享有人身自由、财产私有、义务教育、社会保障、陪审资格、政治活动等权利,并承担缴纳赋税、义务兵役、民兵联防等责任。正常的血旗辖境内,公民须占当地辖民总数的五成以上,汉民在公民中的占比也须过半,平民是第二等民,将主要来自各族移民或新扩疆土上的友善百姓;除了限制义务教育、社会保障、陪审资格、政治活动等权利,平民与公民的其它权利义务相同,法律之前地位平等,其待遇颇似当前中原的有地小农、小商小贩或者后世国的绿卡持有者。凡腊月十日大规模招人之前,入血旗军管辖的军民,默认为第一批血旗公民,其后加入者则默认为平民。
从民、奴民属于被管制阶层,从民是第三等民,将主要来自罪民与新扩疆土上的非友善者;相比平民,从民仍拥有私有财产,但将被限制人身自由,将在村屯、农场乃至最松至乡镇的管制范围内从事繁重劳动,保证温饱的前提下只能获得正常公民的半数报酬,处境相当于地主农庄中的庄客佃农。
至于第四等的奴民,则是仅仅拥有生存权的奴隶,主要来自奴隶贸易、战争俘虏或日后掳掠来的荒蛮野人,但奴民将以公奴为主,每户拥有私奴数量将被严格限制。
必须强调的是,纪泽提出的等阶制度,相比古印度的种姓制度、蒙元的人种制度,委实要温和、灵活得多。非但各等阶内,百姓不分种族、不分背景、不分职业,均平等拥有相对时代更多的权益,而且,各等阶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公民可能因为犯罪、拒税、拒服兵役等缘故被降为平民、从民,每年也须有相当比例的平民、从民、奴民因为立功、成就、特长、嫁娶、生育公民子女乃至吃苦耐劳等等缘故提升身份等阶,而他们的亲属也将受到相应的恩惠或是牵连。
更有甚者,为了给低等阶的所有百姓以希望,维护政权稳定,纪泽还提出,各等阶百姓在辖境出生的子女将自动提升一级身份等阶,至公民为止,也即是说,只要遵纪守法、规规矩矩,即便自身因为点背或者无能而未能摆脱奴民、从民、平民的悲催命运,自己的子子孙孙最终也将必然成为一等公民,这一点对于重视家族传承的东方人而言意义不言而喻。
纪某人出台这套制度,看似迫于大量异族不断归于治下,汉人比例大幅下降,不得不为了保障政权的有序稳固,对成份复杂的渐增人口采用等阶制度予以管理。可事实上,穿越人士纪某人拿出这套“万恶”的等阶制度,本意却是顶着鼓励贡献、彰扬忠诚的遮羞布,居心叵测的提出一套看似民族平等的政策法规,以便日后公然维护华夏正统,堂然压榨新征辖境,变相控制公民民族比例,遮掩内在的种族排挤,还可为政权的海外发展大量低廉人力,后世标榜文明的国,其移民政策不也这般内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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