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山戍边,及至弱冠时,便已经积累下无数战功,后来拓跋珏回到皇庭,老拓跋便将拓跋理一并召回拓跋皇庭,并封为理王,赏赐金银珠宝若干,这绸缪,便在其中。
而绸缪之所以名为绸缪,乃是因为绸缪虽然用材趋于硬鞭,但实则是软鞭,且工艺相当精妙,可说四国之内,至今仍无出其左右者。
绸缪的鞭身由打造成米粒大小的紫金粒组成,其后又在相邻的紫金粒中间加入寸许的玄铁倒刺,并在手柄上设有机关。
平日里不使用时,绸缪的外表极为光滑平顺,与寻常九节鞭无异,甚至完全可以当成腰带使用,可一旦触动手柄上的机关将其展开,这些倒刺便细细密密的伸展出来,打在人身上,只需执鞭之人稍微用力,这些倒刺就会因为深入皮肉而缠在人身上,除非执鞭之人大力之下,能将这些皮肉撕扯开来,绸缪也是因此得名。
蔚蓝将鞭子拿在手中反复观摩,最后不得不长叹一声,与白贝道“白贝啊,你会使鞭么这样的好东西,因为不会用而束之高阁,也未免太可惜了些。”
蔚蓝有些苦恼,习武之人,对武器有着天生的热爱,刹雪虽然削铁如泥,但却并不是蔚蓝的最爱,她以往除了喜欢狙击,更喜欢的还是开了血槽的各类短刃,甚至是三棱刺一类的,这样杀伤力才更大,即便女子天生力小,不比男子有优势,但却可以借助手中的武器,让人好好喝上一壶但凡开了血槽的武器,就算并未伤到对方的要害,也可以让对方因为失血过多,亦或因为伤口不好处理而殒命。
白贝闻言摇了摇头,“奴婢不会,奴婢擅长软剑,其它的武器虽然也会一些,但却不精,跟普通人对上还有优势,遇到行家就只能败北。”
“说败北是好听些的吧,应该说受虐才对。”蔚蓝坏笑了两声,“看来你也不是什么都会的啊,这样我又稍微安慰了些。”
白贝没理会蔚蓝的促狭,与蔚蓝相处了这么久,她已经足够了解蔚蓝的脾性,虽然平时看着稳重,但很多时候还是会流露出小女儿家的心思,甚至偶尔还会有几分痞气和腹黑,“既然这鞭子是睿王殿下送的,小姐不如问问睿王。”
蔚蓝闻言眼睛一亮,旋即又摇摇头,“你这么说也有道理,但我估摸着他也没有,要是有的话,为何方才不一并给我”
“谁知道呢,万一忘了也未可知。”白贝道“睿王殿下师从紫芝山三公,而三公向来博学,山上存放的孤本古籍断不会少,小姐真的可以问问。”顿了顿,又道“再不济,白条的软鞭也使得不错,小姐可以跟白条学,但您眼下要学的已经不少,有必要什么都学吗”
“你不懂,我这人就这样,遇到喜欢的就想学学,再说了,技多不压身,咱们最好能变成全才,就算每样都只是学个皮毛,也好过一无所知。”
蔚蓝摇摇头,白贝虽然说得含蓄,但她却清楚其中含义。习武之人大多会专研一样,而不是想到什么就学什么,到最后一样都学不精,贪多嚼不烂就是这个道理。
蔚蓝没与白贝多说,她想在启泰打造属于她自己的特种部队,自然是想全面发展,如果还走以前的惯用套路,又还有什么意思
将鞭子缠在自己腰上试了试,因着鞭身是淡淡的金色,看起来倒也极好搭配,至少蔚蓝今日所穿的荼白色就很搭,且这金色并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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