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上自己琢磨着做出来的。”
好在他身上穿的是比较普通的衬衫加黑裤子,不是那种稀奇古怪的奇装异服。
他长得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嫩的很。说18岁,那两个守门士兵也没有怀疑。听他在金莲寺出家过,倒是对他高看了一眼,没怎么难为他,便放他进城了。
他进城后,就开始找能买他指甲剪的买家。
这个县城并不怎么繁华,街道两旁开着一些店铺,但看起来大都比较破旧,卫生状况也令人担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并不多,穿着也并不怎么干净整齐。看起来都不像是太有钱的。
周围的路人经过他时,看向他的目光都像是在看什么稀罕事物似的。就算袁夕向来脸皮比较厚,被看多了也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向人打听了城里最繁华的酒楼,当铺在哪里,他就朝着最近的一家当铺走去。
袁夕还是第一次进古代的当铺,这挡铺的柜台是用木栅栏封闭起来的,只留了一个一尺高的洞。跟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古代当铺差不多。
当铺的伙计见他进来,便面带微笑的问“客官,你想当什么”
袁夕一脸高深莫测,道“你们老板在吗我要当的这东西是个稀罕货,整个大渊朝只此一份,是我师父给我的。价格可不便宜。”
那伙计闻言一愣,道“客官您稍等,我去找我们老板过来。”
他说完就转身进了里间,过了不一会儿,就领着一个白白胖胖,穿着丝绸的中年男人出来了。
那中年人面上笑眯眯的,眼睛里却透着精光。上下打量了一番袁夕,道“我就是这里的掌柜的,小兄弟,你要当什么”
袁夕点头,将口袋里的指甲剪拿出来,让掌柜的仔细看看,道“这个东西的材质很不一般,叫做不锈钢,十分坚硬,比精铁还要坚固很多。却永远不会生锈,表面光滑可鉴,水火不侵。且这件东西精致小巧,制作工艺十分复杂,没有特殊的工具做不出来。当年我师父从西洋将它带回来,已经用了很久,却仍然如新做的一般。师父仙逝后,就将它给了我,我对这件东西十分喜欢,时常带在身上,但是如今我也到了该娶哥儿的年纪了,家里没房子,又拿不出彩礼,只好把这东西拿出来卖了。也好在县城里买个院子,再娶个哥儿。”
那掌柜仔细的观看了那指甲剪一番,发现这东西的材质,他竟然从没见过。有点像银,又不是银,却比银还要光滑,且非常的精致小巧,上面的花纹纹路精致繁复,单就这个鬼斧神工的做工,就不是寻常人能做出来的。
不过这东西的造型很是奇怪,漂亮是漂亮,却不像是用来观赏的。
袁夕又把指甲剪的盖子打开,一只手捏着指甲剪,放在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甲边,道“这东西的用途是剪指甲,你看着两个小刀,可锋利了。”
他说着,便开始用指甲剪剪指甲。
这把指甲剪是他花了八十块钱买的,在指甲剪里也不算便宜了。质量那是钢钢的,拿在手里就显得挺有分量,剪指甲那是剪的相当好用。
他剪完了一只手指的指甲,便对掌柜的说“掌柜的,你也来试试。”
掌柜的在旁边看着,觉得这东西很是新奇。他见识的东西也不算少了,却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这个朝代的人们剪指甲都是用剪刀,讲究的人家也只是用小一些的剪刀。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