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朗是全文存稿好了之后,才一口气发出去的。可来了之后他们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们老板是真正的网文界人形打字机,两只手能码出八只手的效果,时速据不完全统计,高达一万二,且字字珠玑,从不掺水。
手速快就算了,你特么写的是刑侦类小说,你构思情节的时候不用动脑吗
同为文字工作者,三位编辑是由衷的嫉妒
大概二十分钟后,一直盯着手机的易观吼了一声“出了,出了,第一章出来了。”
“看看,这次是什么类型的故事。”
“挖肝魔”
四人不敢置信的盯着网页上季朗刚刚发表的第一章故事内容
x市,一位刚刚大学毕业的女生被发现死在出租屋内,死因是被人活体挖肝。警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集了指纹,脚印,查看了24小时内的所有监控,却没有获得任何线索。
一周后,第二位受害者出现了,依旧是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依旧是在出租屋里被人挖肝。又过了半个月,第三位受害者出现了,这位受害者幸运的活了下来,却依然少了半块肝脏。一时间满城风雨,人心惶惶,每个人都在问挖肝魔到底是谁
是我。
我就是挖肝魔
看到这里,工作室内的四人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们都清楚,老板最擅长的便是以犯罪者本人的角度来写故事,就像是罪犯自己在写犯罪笔记一般。而读者以罪犯的角度代入进故事,阅读的时候也会更加紧张和刺激。
但是,挖肝魔不需要后面的故事情节,只是这三个字就已经让人毛骨悚然了。
“这”东永元是四人里唯一一个知道季朗身份的人,他自然也能猜到季朗写的那些故事都是从梦中知道的,但是挖肝魔
东永元已经在季朗的工作室待了足足两年,他看的出来,季朗虽然拥有梦魇的能力,却比任何人都想要融入这个社会。他厌恶失眠,所以几乎不会主动使用自己的能力,要不然不会这么多年,他梦魇的力量并无多少增长。而他写的所有故事,但凡是和比较出名的案件相关的,也最少是五年前的案子。
他知道季朗为的就是避嫌,可这一次,他竟然是主动入了挖肝魔的梦境
东永元愣神的功夫,工作室内的其他三人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缓过神来,他们面面相觑着“老板以往写的案件,和真实的案件相似度高吗”
“好像挺高的。”单俊毅弱弱的举了举手,“我有一表哥是警察,我以前还问过他,你们记得老板写的那本犯罪笔记吗我表哥特地去档案室找过资料,相似度高达90。”
“那挖肝魔”北繁的声音有些颤抖。
“往下看吧。”东永元叹了口气,既然老板决定写了,那么便谁也阻止不了。而他写的,就一定是他看到的。
第一章的剧情,停在了挖肝魔学成归国和女友相遇,只需要再等二十分钟,第二章便会出来。
同一时间,马路对面的刑警大队里,霍明知收到了网站的短信提示您关注的作者子禾开新了,快来给作者大大支持和鼓励吧。
这短信提示是他特意花钱在网站后台开通的,为的便是在季朗第一时间开文的时候他能知道。
看到短信,霍明神情一变,隐隐有些激动起来。
前天他所在的季朗的一个读者群里,群管理忽然在群里问起挖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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