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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剑士有话要说(27)(第3/3页)
    这半身都要入土的家伙的走狗”

    他大笑“但人是贪婪的我手握着那么多东西,可是我仍然想手握更多东西我想要破碎虚空,我想要权势滔天人为什么只能将目光凝结在有局限的事物上我就是想握住我能掌控的一切既然有这样的本事,那我为什么不放手一搏”

    叶障目用奇异的眼神望着小老头。

    他那由万年冰川凝结,几乎从未变化过的脸庞,竟然有一丝讥讽的笑意爬上嘴角。在这种时刻,叶障目竟突然想起了苏少英。

    苏少英是个非常可爱的少年学士。

    他的可爱之处就在于他太过年轻了,所以他会贪心。他妄想同时抓住自己能掌握的所有东西,直到叶障目以应战为名给了他一耳光,他才终于醒悟有的时候,人确实应该放手什么。

    这种迷途之后的醒悟也很可爱。可爱得令叶障目偶尔会生出侧目的念头,因为这年轻人已经具备了一些特质,那是走向成功之人的特质。

    它叫放手。

    叶障目淡淡说“你太贪心了。”

    严胜注视着站在云端的弟弟,那一刻他想着的是什么明明只要他回首,幸福的家庭、亲热的部下就能被他握在手心里。那他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去追随不属于自己的日轮呢

    时间太短暂了。要想把握住有限的时间,人类就必须舍弃什么。

    小老头说“我就是什么都不想放手,所以才爬上今天的位置的。”

    他摊开手,脸上的笑意加深“弦一,你且放心地去吧。你不必担心宫九与宫主他们,我会接手他们的位置。你也不必担心陆小凤了我看中了这个年轻人,他的天赋也许比不过宫九,但他有比宫九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他的品性。我可不会白白供着一只养不熟的狗长大。比起宫九,陆小凤才是更合我眼缘的继承人。”

    “当然,”小老头的声音悠长,“前提是陆小凤还活着。如果他活不下去了,那我就只能非常可惜地,再去江湖里选一个幸运的家伙了。”

    他冲着叶障目露出了一个恶意的笑容“白云城的叶孤城,我觉得他也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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