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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高考还有0天(第7/7页)
    楼下停稳,一个十二岁的小年提着两大袋东西,身后跟着一个中年女人,怀里也抱着装满东西的箱子。

    两人一前一后地上楼,刚来到二楼拐角,一个高大的青年快步从上面跑下来。

    嘭一声,把小孩撞翻,袋子里的东西撒了一地。

    骂骂咧咧的。

    “怎么搞的不会看路吗”

    孩子低着头没说话,中年女人迅速上前将孩子扶起来,脸上带着友善的笑。

    “对不住,我们是刚搬过来的,就在三楼。”

    青年扫了一眼,脸上的表情有些厌恶。“哦,我家在你家隔壁,以后注意了,别让孩子乱跑,要是再撞到我,别怪我收拾他”

    说完,没有帮忙捡东西,一脚踩在散落的面包上,直接下楼。

    中年女人却没有生气,笑着朝他背影道“大家以后就是邻居了,希望能好好相处。”

    那人没有回头。

    等人走了,女人才弯腰和孩子一起把地上的东西捡好,拿着箱子来到三楼刚租下的房子前。

    回头,深深看了一眼对面邻居的门,这才拿出要是打开门。

    家具都还没搬进来,房间里有些空旷。

    从没有安装窗帘的窗户,能看到刚才撞到小孩的那个青年已经下了楼,正在下面和别人说话。

    女人拉着孩子站在窗前,指着楼下那个人,声音很轻。

    “童野,看到了吗那个男人,就是杀害你姐姐的凶手。”

    作者有话要说  此时的童青,还不是女主。

    这个世界有些不同,先讲一下原主的事情。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  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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