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大本营是一座以木石结构为主的小山寨,四面环着高峭山峦。寨中约有五百人,每家都养着驳兽,数量约有一百头。
他们是家庭结构,男人每年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外出、搜集货物去各部落或城邦交换,女人则在寨中种田、捕鱼、持家带孩子,这里自然地理条件还算富饶,再加上他们独特的驯兽能力,让跑货减少了许多风险,生活得还算稳定。
方征是在寨中最大的木楼上见到的“马上飘”首领,他有一只眼睛是重瞳,所以又被人称为“三眼黑”。在他的院中,左右盘踞着体量最大的两只驳兽,懒洋洋的,站起来估计有人高。甚至子锋的友好招呼,它们都没有理睬,只矜持地点了点尾巴。
“三眼黑”叫做孟十三,是当年夏渚派去维稳南蛮的孟涂的三代孙。他每年也会跑货,最好、最远和最险的货,已经持续十年了。同时他还有从夏渚弄来玉石的渠道,所以寨中的繁盛和财富积累,他功不可没。
“每年都只能有一两人走过铜链进来。”孟十三请方征和子锋坐在椅上,“今年又见到了英雄,幸会。”
方征本想直奔主题,没想到他们落座后,孟十三派人端出了一个脸盆那么大的玉盆,然后命人端来许多土褐色罐装的酒,十几罐倒进去装了满盆。方征还没来得及庆幸看那土陶罐几乎都是自制,对方的确有能力制陶,就听到孟十三笑道“今天先不谈其他的事情,客人远道而来,一定要好好享用我们的美酒,否则就是不给我十三面子。”
好吧,方征明白了,试完身手,现在开始试酒量了。
方征并未犹豫,接过孟十三手下递过来的铜爵,任他们把玉盆里的酒,勺满自己的杯子,然后一口干,酒味道辛纯甘冽,灌进喉咙却如火烧,方征亮了亮杯底,笑道“怎能不给。”
方征并不是很清楚,只记得这些酒杯形状的确是青铜器鼎盛期的产物,但是子锋却是心中一哂铜爵、玉盆、还有其他装饰,可都是国君仪制,这孟十三躲在小天地,换了这么多东西来享受,称王称得很愉快嘛,怪不得飞獾军要抹杀和他们联系之人。
子锋不喝酒,他很自觉地站起来到方征身后,以一个护卫身份自居,看架势这顿酒不会轻松。
孟十三也不以为意,和方征推杯换盏。他每次只抿一小口,但方征知道自己必须干杯,好在方征酒量还不错,喝了几轮下来,孟十三俨然很满意,在他们的风俗中,能打会喝才是真英雄。
喝的时候,有人凑到孟十三耳边悄声说了什么,他眼神立刻亮了,非常惊喜地对方征道“朋友,你可以啊,丹阳城里的事情,我刚才也知道了。你怎么不早说。”
方征心想你有给我说的机会吗但仍是笑道“这种事,从我自己嘴里说出来,孟族长不见得信。”
“妙啊,方兄弟。”孟十三又给他殷勤劝酒,他心情并非作伪,非常开心“逢毅那小子,报应。你们真是替我们出了口恶气。不瞒你说,我们在夏渚内当然有人,但飞獾这个炸药桶不敢动。这些年被他们破坏损失得太多。这一杯我谢谢你。”孟十三终于真心实意地开始干杯了。
方征见他开始谈这些事,也接过话头道“令祖父去巴蛮治理,留下公正的美名。后来是巴蛮背誓毁盟,并非令祖父的过错。你们为何要待在山谷中,不回夏渚去”
“背誓毁盟”孟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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