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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血色雒水8 他便当已经在热了(第3/4页)
    吧,没必要留着他们了,要人带路,大可以找孟村的人,至少村民比他们可信吧。”

    老大咬咬牙,深呼一口气,猛地站了起来“你说我们撒谎,总要有理由,不然,我死不瞑目”

    他敢顶撞苏摇铃,也是因为刚才的混战中,苏摇铃没有出手,像是这几个能人异士身边的侍女,不是什么厉害人物。

    苏摇铃好笑道,“死在你手上,死不瞑目的人想必不少吧,不过,我也可以让你死的“瞑目”,你们手里的弓弩,根本就不是普通村民或流匪可以制造出来的。”

    她拿出那支有着青铜棱锥的箭矢,“这种箭头,你们能做你们要是真能做出来,就不会只有这么几只箭,还用一支少一支。”

    独眼唯一完好的那只眼睛闪躲起来“这,这是我们在路上捡的”

    苏摇铃“这么好捡你们都知道用一支少一支,这弓箭的主人能不知道用了必然会回收,哪怕是敌人用的,也不可能就这么扔在地上。”

    黄铜是金子,布布也是铜的,青铜则是武器,这个世界,铜就是一切,就是钱,就是力量,就是掌握一切的核心。

    铜制作的箭矢,绝不是可以随地乱扔的废品。

    老用户也反应过来,一脚将独眼踹翻“果然在骗老子”

    他的手里马上就要搓出火球了。

    但苏摇铃却又站了出来拦住了他发火,“说吧,这是你们最后一次机会,有任何隐瞒,今天这儿就能多两具无头焦尸。”

    这女子太恐怖了

    独眼和老大都同时达成了共识想要骗她,没有那么容易

    刚才她不是诈他们,是真的看破了他们的谎言,如果是诈话,那杀人就是吓唬他们而已,但她却是真的知道他们在撒谎,继续嘴硬下去,命就真的没了。

    独眼这才老实说出了之前没说的事情。

    原来,他和老大,老二是在军中认识的,他们从西边来这儿打仗,三兄弟关系还算不错,不是因为感情好,而是因为抱团可以避免被其他人欺负,但三人也不老实,总是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偷的还是自己人,上场的时候贿赂士兵,让自己的位置往后排,而不是往前去送死。

    可好景不长,因为偷东西得罪了人,一次战役中,被安排上最前排去当炮灰。

    三人哪愿意做这种事情,虽然其他士兵都很英勇善战,总是冲在第一线,但他们三个能混在一起,品行都差不多,不愿意努力干,只愿意坐享其成当懒汉。

    这一次上去就是必死的局面,三人一合计,连夜跑路了。

    俗称,当逃兵。

    逃兵一旦被发现,在哪里都是必被处死的,所以他们隐藏了身份,老二善用弓弩,还顺便偷了一把出来,再加上偷了军里的几匹马,连夜逃出百里路,昼夜不停的朝着远离战场的方向逃了。

    换做以前,军中肯定会派人来追,但当时大战当前,哪有人顾得上他们。

    陈烨摸了摸旁边这几匹马,见它们虽然年龄大了一些,但看起来的确都是好马。

    原来是从军中偷出来的。

    一路上,三兄弟也纠结了一些人,开始打家劫舍的勾当,还让他们形成了一股不小的流匪势力。

    陈烨立刻有了主意。

    既然是打仗,就一定有兵卒,还有将领。

    而且,还可以接触这个国家的中心。

    到时候,无论是开门,还是找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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