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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章 辛普案背后的合理怀疑(第2/3页)
    。还有人在当晚看到辛普森在事发后开快车,差点撞到了路边的路灯。

    但是玛莎·克拉克主检察官,把这些证据都放弃了,只专注于一个lapd马克·福尔曼找到的dna血液证据。只要靠直接证据形成了证据链,没有外围证据也可以定罪。证据过多反而会让陪审团疑惑,再加上辩方律师的挑刺,所以就没有把这些间接证据提交法庭。

    但是问题是,这个血液证据在法庭上几乎被否定了!

    马克·福尔曼是一个种族主义者,曾经和很多人聊天的时候,使用黑鬼这样的的侮辱性语言描述黑人。

    而且,他搜集的证据,也有问题。他在辛普森家里找到的一些证据,都被辩方律师证明有瑕疵。比如一双袜子,他说是从辛普森的脚上找到的,上面有被害人的血迹。

    但是这个血迹,在袜子的另一边也能找到,这就让人疑惑,血液是怎么穿过辛普森的脚,渗透到另一边的?

    辩方感觉这个人有问题,通过悬赏十万美元,找到了福尔曼过去的录音电话,里面他反复多次的骂了黑鬼。

    这个录音带被当成质疑福尔曼的证据,被放上了法庭。在宣誓自己不说谎以后,福尔曼的录音被当庭播放。在律师问他是不是对黑人有歧视,会栽赃给辛普森的时候,福尔曼援引了第五修正案,保持沉默。

    这一下,所有他搜集的证据,在陪审团那里就没有任何的信任了。为了防止败诉,年轻的黑人检察官达顿,又让辛普森戴了他的一只沾血的手套。

    这只手套是在现场发现的,和福尔曼无关。可是辛普森当庭表现出来很难戴上,陪审团由此认为他有可能并不是凶手,因而无罪释放。

    “那为什么,陪审团2小时就得出了结论?不是说要讨论很久的吗?”罗纳德又有了新的疑问。

    “本来说是三个月审判期限,到今天都快九个月了,这些陪审员大多数都是黑人,两三个白人就算对此有异议,也改变不了,大家都想回去和家人团聚了。”

    “哦……”罗纳德心想,这倒是碰巧让辛普森占便宜了。

    不过他想深了一层,似乎这个陪审团的挑选,是检方同意移到洛杉矶市中心的后果。到那里开庭,必然就是黑人占据陪审团的大部分。

    再加上破天荒的让电视进入法庭,转播庭审现场,似乎就是要让大众看到庭审的各种证据似的。

    对了,这个同意电视转播进法庭的,就是伊藤法官吧?洛杉矶很少的亚裔法官,怎么抽签就正好抽中了他呢?

    “这个案子,要是换一个嫌疑人,是不是大概率就有罪了?”罗纳德突然冒出了一句。

    “那可,可以这么说吧。我最近也看了不少洛杉矶的跨种族谋杀案,很多人的证据比oj少多了,最后也判了死刑。”

    听多尔律师这么说,罗纳德明白了这案件的原委。他取消了本来准备去外地避风头的想法。这明显就是为了防止九二年那样的骚乱再现,洛杉矶当局故意放水嘛。

    各种条件都偏向于辛普森方面,洛杉矶的民选检察官,还特意挑选了玛莎·克拉克这个喜欢模仿女明星的助理检察官,和达顿这个一点经验都没有的新人,来主诉这样大的案件。

    最后给陪审团的一击,也是因为达顿让辛普森当庭戴手套,结果怎么也戴不进去。

    看来,大家都有默契,黑人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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