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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章 SPV(第3/4页)
    “项目公司”。

    这种基于“风险隔离机制”蜕变而来的股权架构公司,最初在西方世界用于资产证券化运行,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发起方和投资方越来越喜欢用这种逐渐充满投机色彩的公司形态为主体,去参与各种风险投资项目和……ppp项目。

    之所以发起方和投资方喜欢这种模式,原因很简单——spv公司能实现ppp项目有限追索和风险隔离,一旦出现风险,债权人只能向ppp项目公司进行有限追索而不会影响到公司的资产(公司为spv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除外)

    这种风险隔离机制的本意是尽可能地打消投资者的疑虑,让其参与到那些市场风险大、投资高,但国家和资金需求方迫切的项目中去,但偏偏这个世界上有种东西……叫做“股权架构”;

    随着某些“精明商人”的深入研究,一种风险性更小,投机性更强,并且可以实现各种反向操作的“嵌入式spv”模式出现了。这东西在后世一些忽悠人的大咖嘴里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字——股权架构防火墙!

    这个号称“风险最小”,“最省税”的基础股权架构原理是这样的……

    一般来说,通常公司的股权架构是几个自然人注册成立了一个公司,公司有了收入的时候,就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交完企业所得税之后,如果还要分红给个人股东的话,个人股东还需要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

    于是乎,如果傻傻的没有做任何股权架构设计的话,公司+股东个人就需要缴纳40%(100%-{100%-25%}x{100%-20%}=100%-60%=40%)的所得税,这才能够把钱从公司转移到个人手中——这还是在不计入增值税的情况下,否则的话综合税率甚至会超过45%

    于是乎,为了税收筹划,一些公司出现了层层嵌套的股权架构;

    首先,个人股东去成立“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企业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因此合伙企业的收益转给合伙人,只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接下来,合伙企业下面成立一个spv公司——这个spv公司是用较小的注册资本来规避个人股东的风险;

    最后,用spv公司来成立一家表层业务公司——你要用这个公司来租赁场地、招聘员工、开展业务、开发票、签合同(目前市面上大部分你所知道的品牌公司都是表层业务公司)。

    这样三个基础步骤下来,既可以规避个人股东的风险,又可以做大业务公司的注册资本,还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可谓是一举三得——当然,如果你有几个子公司和战略合作公司,在交叉持股的同时,进一步进行上述三步骤的操作,那么你的股权架构就会显得格外纷繁复杂,甚至可以隐藏彼此间真实的股权关系。

    而温老之所以如此反感将spv公司当成项目合作主体,原因很简单——不公平!

    是的,不公平。

    要知道,ppp项目,尤其是双层ppp结构下的合作项目,政府和村民集体是实打实地拿出资金和资产来折算成股份跟你合作逐渐业务公司的——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他们折算而成的股份比例一般偏低,投资方本来就占了莫大的便宜。

    而且,这种合作项目,外来投资商往往都占有经营决策权,说他们是借鸡生蛋都并不为过——投最少的钱,享有最大的权利,担当最低的风险,本身就已经非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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