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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清晨,林朝和郑益在典韦以及三百陷阵将士的随行下,正式踏上归途。
……
云中郡。
自先秦两汉以来,河套地区都是北方异族入寇中原的重要路径,素来有兵家要地之称。
异族强盛时,便会第一时间占领此地,等待冬日严寒时便南下寇边,借此机会过一个肥年。
中原强盛时,也会在此地安插重兵,只等青黄不接的春末时,便大举北上征伐胡虏。
历史之路向来难行,个中崎岖险阻,皆由百姓尸骨血泪铺垫……
茫茫旷野上,高顺望着不远处肆意奔跑的战马,手中握着林朝传来的信件,那张方正的国字脸上难得出现了几许笑容,眼中满是激动之色。
七年了,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自初平四年被安排到此地养马练兵之后,高顺就无时无刻不渴望着北上进军的那一天。
他仍记得林朝给他的承诺,只要他能编练出一支精骑,出征时便让他独领一军。
直到三日之前,高顺终于等来了林朝的一封书信,要求他将麾下精兵尽数开往边陲之地。
接到命令之时,一贯不喜饮酒的高顺,竟下令在军中大摆宴席,而自己更是足足喝了一大坛中山冬酿,才昏昏睡去。
而今日,便是军中最后一次操练。
高顺看了一会战马奔腾的场景后,却扭过头来对审配笑道:“审先生,北地苦寒,不知先生可能习惯?”
闻言,审配有些诧异的看了高顺一眼。
我都跟你在这养了七年的马了,你现在问我能不能习惯,是不是晚了点。
不过审配终究与高顺秉性相投,七年相处下来更是感情深厚,便笑着问道:“公义此言何意?”
高顺笑道:“非是末将自夸,只是昔年监军曾许诺,等进兵北上时可让末将独领一军,不知先生可愿随行?”
审配惊讶道:“林子初竟让公义独领一军!”
不是高顺能力不行,而是徐州诸将中排在他前面的人比比皆是。
而且征伐异族古来便是大功,高顺能捞到此等建功立业的机会,倒是让审配有些侧目。
但片刻之后,审配也跟着激动了起来。
听公义方才的意思,是要某随军一同出征?
这等开疆拓土之功,自己居然也能有份!
审配笑道:“公义,某自然是愿意随行的,只是……”
现如今的徐州,不仅猛将如云,谋士也如过江之鲫一般。
论能力,审配自诩不弱于人。
但要论资历,自己可真就排不上号了。
那些徐州的元从旧部,应该不会把机会让给自己。
高顺自然明白审配的担忧,便开口笑道:“先生勿虑,大王素来宽仁,军师也一贯开明,只要先生有意,末将愿保举先生为军师!”
闻言,审配对高顺郑重一拱手道:“那便多谢公义了。”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
渔阳郡。
林夕望着一身胡人打扮,浑身散发着膻味的张飞,脸上的笑容很是灿烂。
“张翼德,你在北地数年,不想却变成了胡人模样……这味道……啧啧,当真是与蛮夷无异。”
自张飞与辛评扮作客商,来往胡人部落之间,如今已有近八载。
这八年的时光,张飞自然也变了许多,至少那张脸却是不复往昔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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