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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严刑峻法(第1/2页)
    庆忌所编撰的这一部法经,基本上是参照了战国初期李悝的法经与商鞅变法后的秦法,但,其中又做了不小的改动。

    在这一部法经中,囊括主要罪名有谋反、操国事不道、偶语诗书、盗、贼、不直、失刑、乏傜、违令卖酒等等。

    刑罚适用原则主要有依犯罪人的身份等级定罪,区分共同犯罪与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集团犯罪从重,教唆青少罪犯罪从重。

    区分故意和过关,故意从重,过先从轻。

    区分既遂、未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区分态度好坏,累犯从重,自首从轻,消除犯罪后果减免。

    此外,还规定了刑事犯罪的责任年龄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十分人性化的。

    可能让吴国的黎庶无法接受的,是各种各样的酷刑。

    吴国的刑罚分为主刑:死刑、肉、徒、笞、流放。

    羞辱刑耐、髡。

    前者是留头发,后者是把头发剃光。

    经济刑赀赎刑。

    以财物赎罪。

    株连刑族刑、收等共八大类其中经济刑和株连刑属于附加刑。

    每种刑罚又分为不同的等级。

    死刑有夷三族、灭宗、坑、车裂、体解、磔、腰斩、弃市、戮、剖腹、绞、囊扑、蒺梨、凿颠、抽肋、镬烹、定杀、赐死等。

    肉刑有黥、劓、刖、宫等。

    徒刑有城旦春5年、鬼薪、白粲4年、隶臣妾3年、司寇2年、侯1年等。

    其他刑罚也各有等差。

    每一种刑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两种、三种结合使用,如耐为隶臣,刑为鬼薪,黥为城旦,劓为城旦等。

    看见庆忌所编撰出的这一部法经,坐在一边的王后季蔻不禁黛眉一蹙,有些担忧的道“大王,如此严刑峻法,恐国人无法接受。”

    “其余之刑罚且不说,这徒刑罪名繁多,若违反卖酒令或偷盗,皆要服劳役,岂非严重”

    “这样的法令若是推出去,恐怕违法之人不可计数,我吴国一时间陷入混乱矣。”

    季蔻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

    但,庆忌只是云澹风轻的笑道“正是因为犯法之人众多,寡人才更要推行这样的刑法。以仁义礼智信治国的时代,已经进入尾声。”

    “依法治国,才是天下的主流趋势”

    “眼下这部法经并未完善。寡人再发出去,让季子、范蠡他们改进,因地制宜,并无不可。”

    庆忌当然不会蠢到照葫芦画瓢,直接抄袭李悝的法经和商鞅所推行的法律条文。

    因为,这并不一定适合吴国的国情。

    搞不好庆忌要弄得天怒人怨,失去民心的。

    所以,让季札、范蠡这样土生土长的大臣修订一下,多次商榷过后,庆忌才能将较为完善的法经推出去。

    时间进入吴王庆忌七年,即公元前507年,开春。

    吴国的第二次变法,正在浩浩荡荡的进行着。

    各种各样的法令纷纷出台,不论是统一度量衡也好,推行军功爵位制也罢,吴国都给了充足的时间让国人整改。

    “就是他”

    “拿下”

    一队披坚执锐的士卒忽而在集市上逮捕一名小贩。

    小贩不禁失声惊叫道“你们凭什么抓人还有王法吗还有天理吗某可是遵纪守法的良民”

    “良民”

    为首的士卒冷笑一声,道“采渔,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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