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其名义的皇权全面掠夺,无不是一个不断减少民间经济主体自由与活力,不断束缚民间财富创造主体自由的过程。正如黄仁宇先生所言,中国政治“决不愿私人财富扩充至不易控制的地步,为王朝的安全之累”。
最后,变法违背了公正平等根本原则。既然变法可以无视人道自由原则,自然也就违背了公正平等的根本原则。马克思说“人权的一部分是政治权利,只有同别人一起才能行使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内容就是参加这个共同体,而且是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这些权利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显然,专制性的变法既然违背了政治自由原则,也就必然违背人权原则和政治平等原则。因为在专制社会里,国家最高权力完全掌握在专制者一个人手里,每个老百姓的经济平等以及机会平等权利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皇帝一个人的意志。因此,不论王安石变法的个人动机如何高尚,如何敬业和努力,而且新法在形式上无论多么完善等等,都会因为皇权专制政体本身违背公正和人权的大道原则而难以实现其预期的变法目的,至多只能达成一些具体的短期目标,比如聚财,缓和局部阶级冲突与矛盾等等而已。无论如何,广大老百姓是不可能成为变法的最终受益者的,反而会成为被借着变法名义更加严酷剥削的对象。质言之,皇权专制对官民人权和平等权利的蔑视,一方面体现在皇帝几乎拥有一切权力,不仅垄断着全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包括每个老百姓的身家性命。因此,皇帝及其官僚集团,便会享有和行使全部的特权。就广大老百姓而言,则毫无权利可享。因此,一切围绕皇权的稳定与千秋万代这一中心展开的变法,官民都不会发自内心地拥护。
历史上的变法,不论是政治的、经济的,还是社会的为何鲜有成功者这些变法背离了社会治理增进全社会和每个国民利益总量这个终极目的,无视人道自由原则,违背了公正平等原则。因此,一切看似为民谋利的变法,无不是戴着专制的镣铐在自我折磨,其命运也就大同小异,其结果大多成为加剧官吏扰民、害民恶行的制度性借口,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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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而已。一切试图挑战或逃避人类社会治理大道的变法,都无法摆脱短寿的宿命,这是千百年来成千上万累累白骨换来的最大教训与警示。
总体来说,王安石是一个想做事情的人,但是奈何这是一个封建社会,一切事情的最终结果,都要靠着皇帝的意愿。但是,陆垚心中也十分清楚,就算自己知晓一切的历史走向,也知道王安石、范仲淹、晏殊、韩琦这些历史中的大家都是什么样一个人,但是他也没有办法改变历史的走向,也不可能用自己的能力来让皇权弱化,所以,他能做的,就只能是将更多的利益交到百姓手上,想办法让百姓们的生活过得更好一些。这个想法,跟范仲淹和王安石起初变法的初心应该是完全相同的。这也是为什么,陆垚在思考过后,还是觉得顶着被怀疑和猜忌的风险,执意在今天早上的时候去送别范仲淹,他不想一代大才就此陨落。当然,王安石也是如此,虽说现在还不到他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但是陆垚认为,这么有能力的一个人,他变法的想法不可能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而且,王安石作为一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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