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著名拳击家杰克布劳顿制定出了最早的一份拳击规则,规则中规定“在比赛过程中,如一方被击倒在地,经30秒不能起来,即为失败。当一方倒地后,对方不能再继续进行攻击。”
中国古代的擂台规则混乱,擂台大小、材质与高度也无统一的标准,时而高台垒筑,时而“画地为牢”,并未出现真正的“台面”。时而石块、夯土堆砌,时而木台搭建。时而规定点到为止,时而又规定“签订生死契约”“非死即伤”。
1743年,英国著名拳击家杰克布劳顿制定出了最早的一份拳击规则,规则中规定“在比赛过程中,如一方被击倒在地,经30秒不能起来,即为失败。当一方倒地后,对方不能再继续进行攻击。”
1979年,在第四届全运会期间,国家体委安排浙江省和北京体院散手代表队去往石家庄,与河北省散手队进行表演赛。这次的比赛没有采用一般意义上的擂台,只在有相关保护措施的地面上画一半径为三米的圆圈,出圆即判出界,类似于现在的下台,安全性也与从前高台垒筑相比得到了保障。
1988年9月,全国散打比赛在兰州市举行。本次比赛在此前散手对抗表演赛的基础上,首次进行设台比赛。台高60厘米,长、宽各为8米,中心有一幅太极图,旨在突出我国的民族文化与特点。微微高出地面的台面和四周用于保护的安全措施不仅保留了擂台比赛的竞争性,也极大地保障了运动员的身体安全。自此,武术散手的比赛与擂台形式被确定下来,极大地表现了中华武术的风格。
1991年2月28日至3月2日,北京国际武术散手邀请赛在首都体育馆举办。49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擂台也更加规范。比赛在“高80厘米,长800厘米、宽800厘米”的方形擂台上举办。
而说起宋代的擂台,也是有不少讲究的。
伴随着宋代武术的发展与市井文化的繁荣,具备了一定竞技特点的拳棒擂台比赛开始出现,这主要反映在“两两相当”的相扑擂台赛和棍棒较量。
宋代的相扑擂台赛,时人称为“露台争交”。据梦粱录记载,当时临安城护国寺南的高峰露台,就是天下英雄争交的地方,参加者都是“择诸道州郡膂力高强”者。值得注意的是“露台争交”还设有奖项,如头赏者可得旗帐、银杯、彩缎、锦袄及马匹等,有人还因此而获官职。
宋代的相扑比赛在稍后的一些杂剧中有进一步具体反映。元杂剧刘千病打独角牛中说,“每年三月二十八日,东岳圣诞之辰,我在这露台上跌打相搏,争交赌筹”,并云“再无打手啊,这银碗、花红、表里缎匹,就都赏你”。
水浒传第七十四回中描写的燕青与擎天柱的比赛,形象地再现了“露台争交”的情景。比赛时间为三月二十八日“天齐圣帝降诞之辰”,比赛形式既有脚踢,又有手拿。比试前,一个“部署”相当于裁判手拿竹批上得台来,参神之后,便请双方出场。接着,“部署”读一遍类似于比赛规则的“社条”,内容大抵是双方应注意的问题,如“不许暗算”之类,随之,“部署”拿着竹批对双方叫声“看扑”,比赛就正式开始了。
显然,此类比赛中已有了参赛者、裁判、规则、赏格等作为体育比赛的几个基本要素。可以说,具有体育意义上的相扑拳技比赛,在宋代已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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