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在让青岚去催更。
甚至还有让青岚牺牲自己,动用美人计的
“催更”
青岚眨了眨眼睛。
其实她也有些好奇。
自从快递失窃案结束之后,秦牧更新视频的频率又慢了下来。
前段时间。
救狗案差不多也告一段落了。
听说那两名女子已经公开道歉了,并且对家属进行了相应赔偿。
网上的舆论已经少了很多。
倒是在学法联盟论坛,热度越来越高,日活节节攀升。
随着秦牧的视频被搬运到全网,越来越多的“同道中人”加入了进来。
想到这里。
她也没了打游戏的心思,忍不住点开了学法联盟论坛。
在论坛里闲逛了起来。
三大板块里。
最热门的,反而不是学法联盟专区。
而是重新做人区。
段子狂飙,评论逐渐放飞自我。
“血的教训,大家别催更了,想把谁送进去就让谁去催更,我上次坐旁听席,就因为看了眼u,现在才出来。”
“本论坛三大危险行为,催更,催更,还是催更”
“不能催更好难受啊,u可能是缺少素材,论坛里有哪个勇士牺牲下自己,让大家高兴高兴。”
“玩归玩,闹归闹,别拿自由开玩笑,u有事真送人进去。”
“”
看着这些评论。
青岚笑了笑。
又点开了学法联盟评论区。
打算看看那些十年脑血栓的法学题目。
正看到了一个回复数达到了上百条的帖子。
私人饲养的鹦鹉,出售后被公诉,该如何辩护
帖主简单讲了一个案例,说是有人出于爱好,私自饲养了鹦鹉。
被客人看中,无奈之下出售了三只。
最终被举报。
公诉机关起诉,要求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遇到这种事情,该如何辩护。
这个帖子的热度极高。
评论的网友一个接着一个。
一楼“涉及我知识盲区了,卖个鹦鹉为什么能背叛十二年”
二楼“我刚去查了相关法律,好家伙,还真的有这条刑法”
三楼“被判的人好多啊,每年都有好几起呢”
四楼“我刚看到一个案例,出售了两只鹦鹉,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
五楼“帖主说的这种情况,该怎么辩护有没有人能说一下”
六楼“六楼不知道,问七楼。”
七楼
一连上百层楼,都在讨论相关问题。
有的则是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
“买卖鹦鹉的后果,居然这么严重”
青岚看着看着,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她的爷爷,也养了一只鹦鹉。
不知道
那只鹦鹉,是不是濒危野生动物。
s这个案子,也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辩护思路,引用的也是诸多鹦鹉案的各位辩护律师的努力成果。,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