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律师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第4/6页)
防卫权的行使条件。”
“刑法明确规定,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采取的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权利。”
“其有五点构成要件,分别是暴力犯罪、犯罪正在进行、行使权利目的是为了防卫、针对的对象也是正在进行暴力犯罪的闹婚者、我方亦隶属于面临暴力犯罪的受害者。”
“结合上述五点构成要件,我方当事人当时正在遭受暴力猥亵行为,其身体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都被非法的暴力行为侵害,视频里也显示,我方当事人数次以言语和行动表示了拒绝”
“在拒绝无果之后,才拿出了随身携带的折叠刀,进行了防卫,以上种种,皆符合无限防卫权的构成要件。”
这一点
是秦牧和他专门探讨过的。
针对于无限防卫权在刑法的构成要件上的解释。
从这一点来说,无限防卫权符合构成要件,应当成立。
“第二点,闹婚者众人的行为,系严重的暴力犯罪。”
紧接着。
张韦接着阐述己方辩护观点“在闹婚现场,他们无视伴娘们的个人意志,进行了推攘、撕扯、抚摸等行为,严重侵害了伴娘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根据刑法对于无限防卫权的立法原则,无限防卫权要求的是保卫个人的人身安全,即人的生命、健康、性权利等等。”
“而我方当事人在当时环境下,人格尊严、性权利皆受到了严重侵害。”
“试想一下,几个弱女子,面临十几个年轻小伙的咸猪手、暴力推攘、撕扯的时候,该是多么无助,才会用这种方式来进行自卫。”
“对方的行为,系暴力犯罪,我方的自卫行为,并无任何违法违规之处,亦符合刑法对于无限防卫权的立法原则”
张韦的声音,铿锵有力。
继续围绕无限防卫权进行展开,试图从各方面印证己方的正当性。
这个桉子想要无罪
必须要得到无限防卫权的正当行使认可。
而关于无限防卫权的立法原则
确立之初,就是为了保护弱者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
这种人身权利,仅限于人身,不包括财产权、名誉权等。
也就是说,他人辱骂、侮辱、诽谤等,是不可以执行无限防卫权的。
即便遇到了小偷,也不能在小偷未危害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将小偷打死。
这些都不属于无限防卫权。
无限防卫权保护的
仅限于人身安全。
而这个桉子里
伴娘们的人身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这是母庸置疑的。
“第三点,从无限防卫权的历史来看,这项公民权利由来已久。”
“在古代,无限防卫权最初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而设置的。”
“古罗马制定的十二铜表法中第八表第十二条规定如果夜间行窃就地被杀,则杀死他认为是合法的。”
“我国周礼秋官朝士规定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即在军、乡、邑及人家进行盗窃、杀人者,将他杀死不算犯罪。”
“唐律疏议也规定诸夜无故入人家者,应该处以笞刑四十下,如果主人立即将来人杀死者,主人无罪。”
再接着。
张韦继续阐述己方辩护观点,这些资料都是秦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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