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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他们难道也要做无罪辩护?(第5/6页)
    山了。

    其中有不少,还是他们两个连夜找出来的。

    根据这些证据,陈导光的量刑建议,也得到了相应的调整,构成了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严重。

    依法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异议”

    周全民看完了这些证据,重新看向了被告席。

    重点看的

    自然是那名法律援助律师。

    这个质证环节,一般是法律援助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

    若是证据属于非法采集、勘验所得

    法院也应当不予采信。

    比如说刑讯逼供所得、非正当口供录取、被告人口误所承认的证据、勘验过程无物证来源的证据等等。

    日常生活中。

    法院不予采信的证据,还有片段式、有诱导性的录音资料。

    所有通过非法手段采集到的信息,法院都不会予以采信。

    最直接的例子

    就是私家侦探通过跟踪、窥探他人,而采集到的证据,法院是不会予以承认的。

    而质证环节

    就是被告方一个机会,针对证据的错误之处反驳。

    然而

    这名法律援助律师此刻神情十分僵硬,脸色有些难看。

    一直低着头。

    似乎没听到周全民的话。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异议”

    周全民皱了皱眉头,再次问道。

    可这名被告方辩护律师

    却没有任何反应和答复。

    “我们当然有异议”

    正在此时。

    被告席的陈导光又站了出来,为自己辩驳道“这些证据,都是臆测污蔑,没有任何真凭实据”

    “说我聚众,我们乡下人就喜欢一群人待在一起玩,这有问题吗哪条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待在一起玩的”

    “我们都是亲戚,平时聚在一起唠嗑,难不成也犯法了”

    “还有之前的农家乐砸门事件,那是因为当时我儿子被伴娘给杀了,他们还窝藏罪犯,我们情急之下,才想着先把人揪出来,怕他们把黄兰给放跑了。”

    在法庭上。

    陈导光激动的为自己辩驳着。

    完全将辩护律师抛诸脑后。

    而辩护律师也十分配合,老老实实的待在原位上,当起了吉祥物。

    像极了摆设品。

    “这个环节是质证环节,请根据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针对性有效辩驳。”

    周全民扫了眼陈导光,接着说道“你要是认为公诉人提出的哪条证据虚假、有误,可以当庭指出。”

    他刚才琢磨了半天陈导光的话。

    发现

    陈导光话虽然说了很多,但都没有讲到点子上。

    并未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辩驳。

    公诉人之所以提出这些证据,是因为这些证据足以左证陈导光等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以及寻衅滋事罪。

    而陈导光刚才的辩护

    又全是胡搅蛮缠。

    根本没有针对性。

    这也是普通人和律师最大的区别。

    律师在法庭上,能有效表达观点,争取效率的最大化。

    只是

    此时陈导光等人的辩护律师,似乎彻底自闭了。

    完全没有发言的。

    而陈导光则积极肩负起了律师的“重担”,不断为他们辩护。

    “还要一条条反驳”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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