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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兜底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5/6页)
    口,非法占有我们的财产,拒不归还,构成了诈骗罪。”

    “在这些年里,我们曾多次向他索要欠款,可他每一次都顾左右而言他”

    在这个陈述阶段。

    马明罗列了其他同学们提举的事件,将孟磊的“恶行”全部公之于众。

    被告席上。

    孟磊听着马明的控诉,面色阴沉。

    脸色愈发难看。

    这四天里。

    他经历了太多太多。

    人世间的大起大落,莫过于此。

    此刻的他,无比后悔。

    不是后悔借钱不还,而是后悔信错了人。

    他将财产转移之后

    田舒兰对他愈发不假辞色,家也不回。

    没事就出去和闺蜜逛街。

    听说他被起诉,可能要坐牢之后

    更是翻脸无情,一分钱也不肯出。

    导致他请不起律师。

    最终被逼无奈之下,只能向相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毕竟

    这种律师,免费的,不要钱。

    可分配给他的这个辩护律师

    据说是刚满实习期。

    “冬”

    马明辩护完毕后,法槌敲响。

    审判长沉声问道“针对原告所控诉的内容,被告人有什么需要辩护的吗”

    孟磊听后。

    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侧身看向己方辩护律师。

    可己方辩护律师

    表现的明显比他还要紧张,还在左顾右盼。

    居然没有注意到他求助的眼神。

    他心中怒骂了一句坑货。

    只能硬着头皮,辩解道“我我我我是借钱了,但绝对没有借这么多人的钱,而且我只是借钱,打算晚一点还,绝对不是诈骗”

    “如果我要诈骗的话,为什么要用借钱的方法为什么要挑选同学下手”

    “我之前是遇到了困难,这些钱我我我过两天就会全部给还了”

    面对着审判长锐利的眼神。

    孟磊此刻已经不敢再用无赖的辩护方法了。

    这次官司和上场官司不同。

    上场官司输了也不会怎么样,最多是赔钱。

    可这场官司

    输了,那是真的要坐牢

    在法律援助律师巨坑的情况下,他必须要竭尽所能,抢救下自己。

    而法庭上。

    审判长略微思索,总结道“根据双方陈述,本桉的焦点有两处,第一,借贷行为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第二,借钱不还,是故意拖欠还是无意拖欠。”

    总结完毕之后。

    桉件的核心争议也出现了。

    如果借贷行为,属于欺诈行为,那毫无疑问,孟磊的行为便构成了诈骗罪。

    另外。

    如果借钱不还,是因为遇到了个人经济危机等情况,确实还不起了,那诈骗罪的情节将显得相对轻微。

    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同理。

    如果借钱不还,是故意拖欠,那诈骗罪的情节将显得十分严重。

    属于恶意诈骗。

    判刑将更为严重。

    晋城。

    养老院。

    “大学四年,他居然欠下了四万多的债务”

    “我这辈子都没借过这么多钱,关键这个孟磊居然一分钱没还。”

    “上个官司里,听说他在阳城都买房了,应该不至于还不起吧”

    “他说他遇到了困难,难道是房价又涨了,买不起第二套房”

    “”

    张清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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