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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拒绝赡养,要不送四个儿子进去坐个牢?(第5/6页)
    

    全程加起来,打了十分钟不到。

    每个儿子的态度,都是嫌弃、不耐烦、不肯出钱。

    至于冯翠花所说的“威胁”

    他们都没有考虑。

    只觉得是冯翠花编出来吓唬他们的。

    “小秦,你看这个”

    张清源愤怒之后,也冷静下来。

    看向了秦牧。

    秦牧则是面无表情,转身看着冯翠花。

    开口说道“其实除了起诉他们,还有另一个方法。”

    本已心如死灰的冯翠花眼神一亮,不由问道“什么办法”

    “我觉得仅仅是起诉,并不会吓到他们,最好的方法,还是送他们进去牢里坐一坐。”

    秦牧澹澹开口,接着说道。

    刚才冯翠花的四个电话

    用的都是老年机,外音非常大。

    他听得一清二楚。

    正因如此,才会更加愤怒。

    冯翠花的四个儿子,全部顾左右而言他,推诿赡养义务。

    甚至还有的

    居然觊觎冯翠花的积蓄。

    这种人

    纵然他两世为人,也看不下去了。

    “坐牢”

    而冯翠花闻言,却是吓了一跳。

    张清源则是露出了喜色“真能坐牢那敢情好。”

    两人的反应各不相同。

    冯翠花是有些忐忑,被秦牧的语出惊人吓了一跳。

    而张清源则是期待不已。

    甚至追问道“这种不赡养的行为,难道也构成犯罪”

    他看过许多庭审。

    知道只有犯罪了,才会坐牢。

    一般的违法行为,其实没有太严重的处罚。

    比如说闯红灯,违法了交通法,最多是扣分罚款。

    而没有赡养

    在他眼里,最多是违法而已。

    “当然构成犯罪。”

    秦牧冷哼了一声,郑重说道“他们四个人,拒绝赡养、照料老人,行为极为恶劣,已经触犯了遗弃罪。”

    话音刚落。

    张清源却是满脸疑惑,忍不住问道“遗弃罪遗弃指难道不是遗弃婴儿吗”

    他的认知里。

    遗弃罪,指的都是那些父母,遗弃刚出生的婴儿,将他们扔在路边的行为。

    这种才构成遗弃罪。

    至于不赡养老人

    跟遗弃罪似乎完全搭不上边。

    “当然不是。”

    秦牧摇了摇头,解释道“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的触发对象

    主要是三类人,分别是年老者,年幼者,以及患病者。

    约束的对象,也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

    负有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旦拒绝扶养,都可能构成这条罪名。

    在构成要件上。

    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必须要具有扶养或者赡养义务。

    若没有扶养或者赡养义务,则不构成此罪。

    即弟弟对哥哥,没有赡养义务。

    但子女对于年迈的父母,却是具有赡养义务的。

    第二,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

    而从冯翠花的描述里。

    她的四个儿子,家庭环境都不错。

    老大在晋城都有两套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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