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秦牧:我这工作闲不下来了?(第3/6页)
秦牧见状,无奈摇了摇头。
院里老人的画风
似乎有些奇怪。
都开始朝着他靠拢了。
在张清源走后,他又拿出了手机,准备摸鱼。
恰巧。
办公室之外,李卫国气愤的跑了进来。
秦牧抬起头。
看着面红耳赤,满脸潮红的李卫国,忍不住问道“发生什么了”
李卫国却气得浑身发颤。
好半天才缓过来。
讲述道“我下午出去院外摆摊卖字,本来卖的好好的,结果来了个小伙子,非要对我的字指指点点。”
“我气不过,就和他理论了几句。”
“可这个小伙子就直接开始满嘴喷粪,说我骗人钱,就是个骗子,还一直用各种脏话骂我”
“我当时就忍不了了,拿出手机录了音。”
“小秦,这是录音。”
说完。
李卫国取出了他的老年手机,递给了秦牧。
追问道“小秦,你说我要告他侮辱罪的话,起诉状怎么写”
秦牧“”
听完李卫国的讲述,他大概明白了前因后果。
李卫国以前是个老师。
退休后迷上了书法。
在养老院里,没事就喜欢练字。
写的不错的字
偶尔会拿到街上去卖。
不过他卖的价钱并不高,一幅字也就十块钱二十块钱。
没想到今天居然在路上被人给骂了。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
李卫国这个老好人,居然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和对方理论,并且拿出了手机录音。
第一时间留存了证据。
“要是证据不够的话,我可以去找找当时围观的路人,他们很多人都录视频拍照了的。”
李卫国见秦牧还没说话,又补充了一句。
他的手机是老年机。
没用录像功能。
当时没办法录制视频。
但在事后。
他果断找到了那些围观的人,要到了拍到的视频和照片。
就是担心证据不够。
“够了,够了。”
秦牧嘴角抽了抽,连忙说道“这个事情,要看当时的侮辱力度,以及场合。”
侮辱罪和诽谤罪有些类似。
同样是对人格、言语的侮辱。
但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对于情节严重,也有相应的要求。
比如说。
需要采用暴力行为,或者用其他严重的侮辱行为,如朝人身上泼粪,让人下跪等等。
这个罪名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
而李卫国所遇到的这件事
严格来说,对方并不构成犯罪。
但相应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是免不了的。
公然言语辱骂他人,硬要追究的话是可以追究对方责任的。
“这个事先报警,将事情经过告诉民警,提交证据,要求立案调查,然后给予对方行政处罚,并且进行赔偿。”
随后。
秦牧将事情的应对方法告知了李卫国。
若是民警不办事的话,便可以向督察或者监察部进行举报投诉。
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双方。
这些都是合适的解决办法。
“明白了,我这就去报警。”
李卫国听完。
两眼放光,连连点头。
急忙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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